中新网11月16日电 据广西侨办消息,为深入贯彻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和规范对广西华侨捐赠公益事业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切实维护华侨华人捐赠合法权益,实现广西华侨捐赠工作有法可依,11月2日至8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侨办副主任钟志英带队,由自治区人大外侨委、法制办以及南宁、桂林、玉林侨办负责人组成的广西华侨捐赠立法调研组前往广东、湖南、安徽三省调研。
调研组分别与三省(外)侨办及相关部门进行座谈,专题就华侨捐赠立法和捐赠项目监管等方面工作向三省(外)侨办学习,就相关问题交流看法、探讨解决措施。此外,调研组还现场考察了三省的华侨捐赠项目示范点。通过此次活动,调研组了解了三省华侨捐赠立法的目的、意义、内容及相关工作程序,学习了华侨捐赠工作先进省份在立法和监管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为启动广西华侨捐赠立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广东省是中国的大侨乡,华侨捐赠项目众多,资金数额巨大,华侨捐赠工作经验丰富,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湖南省人大早在1994年就通过了《湖南省华侨捐赠若干规定》,并于2002年进行了修改,华侨捐赠立法工作出色,推动了该省华侨捐赠工作的健康发展;安徽省华侨捐赠立法工作于2006年启动,在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当年度立法调研、论证类计划后,经过几年努力,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8月21日通过了《安徽省华侨捐赠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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