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对华侨翻建祖屋有何规定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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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对华侨翻建祖屋有何规定
2010年02月09日 17:23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答:《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华侨要求翻建其祖屋的,需要新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批准;翻建房屋影响规划的,可以另行安排不低于原面积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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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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