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师四镇的艰难处境
史可法一直采取务实的作风。他尽可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忍辱负重地离开京师,到前线指挥并调解军队上的冲突,这种迎难而上、以国事为第一的精神确实令人钦佩。
史可法虽出任督师,名义上有指挥四镇的全权,但实际上四镇各自拥兵自重,史可法处于非常被动的位置。
四镇分别由四名将领统帅,现简单介绍一下四人的情况。
黄得功,绰号“黄闯子”,开原卫人,出身行伍,胆略过人,以军功不断升迁,出任总兵官,加太子太师。祟祯十五年,以五千骑兵,打败张献忠起义军,名声更着。崇祯十七年,随马士英平定河南永城叛将刘超,论功封为靖南伯,辖滁、和,驻庐州,经理光、固一路。弘光政权建立后,黄得功因拥立新皇帝有功,进封为靖南侯。
高杰,绰号“翻山鹞”,陕西米脂人,凶猛好色,原为李自成部将,因与李自成妻子刑氏私通,率部归降明政府。其部下骁勇善战,只听高杰的命令,所以虽归明朝,但实际上仍为私人部队。高杰率领部下,多次参加对起义军的追剿,立功,升任总兵。李自成军队渡河东征时,明朝许多武将归附,高杰因与李自成有宿怨,不敢投降,率部由陕西逃往山东,继而南下,派使者重贿凤阳总督马士英。马士英知高杰兵马强壮,令其屯驻徐州,听从自己节制。此后,由太监卢九德的穿针引线,高杰俨然成为拥立朱由崧成就帝业的元勋,列于四镇,被封兴平伯,辖徐、泗,驻泗水,经理开、归一路。
刘良佐,绰号“花马刘”,北直隶人,“不知书,贪财物,好妇女,为气使酒,无良将风”(陈贞慧:《过江七事》),崇祯年间统兵在宿松、庐州、六安一带同起义军作战,升任总兵官。明亡,刘良佐受凤阳总督马士英之邀,率部进入南直隶,沿途淫劫,受到临淮民众的强烈反抗,马士英让他移驻寿县一带。弘光政权成立,刘良佐也因拥立新皇帝有功,加官进爵,封为广昌伯,俨然成为“天子门生”,桀骜不驯。
刘泽清,山东曹县人,出身行伍,“将略无所长,惟货利声色之是好;赂贻权贵,招纳宾客”。他初为辽东卫守备,积功至总兵官,加左都督,进太子太师,久镇山东。崇祯末年,大顺军进逼北京,崇祯帝命刘泽青率部火速入卫京师,刘谎称坠马受伤,拒不奉诏。不久大顺军进入山东,刘泽清望风而逃,率部南下,到达淮安。在南京诸臣商议立君时,刘泽清起初拥立潞王,后来得知黄得功、高杰、刘良佐和马士英已经决策拥立福王,他自知兵力不敌,立即随风倒,加入了拥立福王的政治投机当中,被册封为东平伯,管辖淮、海,驻淮北,经理山东一路。他还蔑视文臣,干预政事,狂悖地对弘光皇帝说:“祖宗天下,为白面书生坏尽;此曹宜束之高阁。”(陈贞慧:《过江七事》)他还与马士英相表里,逼迫史可法离开南京。关于刘泽清的品行,《明史》有这样的记载:
“泽清颇涉文艺,好吟咏。尝召客饮酒唱和。幕中蓄两猿,以名呼之即至。一日,宴其故人子,酌酒金瓯中,瓯可容三升许,呼猿捧酒跪送客。猿狰狞甚,客战掉,逡巡不敢取。泽清笑曰:“君怖耶?”命取囚扑死阶下,剜其脑及心肝,置瓯中,和酒,付猿捧之前。饮酹,颜色自若。其凶忍多此类。”
史可法面对的就是这样的凶残悍将。
四人原受马士英直接管辖,并与马士英一起拥立福王,成就“功业”,所以即便史可法出为督师,但四人仍为马士英的“私党”。史可法从大局考虑,最先提出设立“四镇”,虽也起到一定的笼络作用,但客观上授予四人无法制约的权力,使他们可以挟制朝廷。不仅如此,他们与地方上的冲突也迅速加剧。
史可法离开南京时,黄得功、刘泽清、高杰正争抢着想要驻扎富庶的扬州。高杰先至,要求将家口安置于城内。扬州城的百姓见高杰的军队在附近大杀掠,尸体横野,十分恐惧,他们封闭城门,不让高军入城。高杰恼羞成怒,下令攻城,扬州军民予以坚决反抗,高军久攻不下。扬州进士郑元勋想要从中调停,同高杰面议,只让官兵家眷安置城内,不在城内驻军。但扬州百姓群情激愤,将其剁成肉酱。形势更加危急。刘泽清也不闲着,率部大掠淮上。刘良佐则与地方官绅发生冲突,士民张羽民等人不肯接纳刘良佐在临淮开镇,双方互相弹劾。史可法受命前往调解,黄得功、刘良佐、刘泽清均听命,起码在表面上接受了史可法的指挥,形势缓和下来。而对高杰的劝解还要费很大的周折。
史可法选择扬州为驻节之所,未抵达前就发下誓言,不解决高杰引起的纷争,绝不进城。所以,他首先前往高杰军营。高杰早知史可法威名,略有收敛。在史可法到来的前一天晚上,高杰命人连夜挖坑,将暴露在田野的尸体掩埋。二人相见,表面上自然非常客气,但高杰看到史可法随身所带的三百川兵,十分警惕。史可法一心想着以诚信、忠义感化高杰,因此马上将二百川兵分给高杰,但高杰心中有鬼,对史可法仍处处提防,“一切出入文移必呈杰始达可法”(李清《南渡录》卷一)。史可法在高杰的军营呆了一月有余,实际上被高杰控制着,双方展开了心理战,互有了解,最后,史可法上疏,决定把扬州附近的瓜州作为高军安顿之地。高杰大喜,率兵撤离扬州。扬州之围解,史可法这才开府扬州。
史可法的进取一再受阻
稍稍稳定,史可法马上着眼全局,请皇帝下诏书,慰问山东、河北的军心和民心。又开设礼贤馆,招纳四方才智,以监纪推官应廷吉统领其事。接着,又出巡淮安,巡视刘泽清的部队。返回扬州后,向朝廷要军饷,作为进取的资本。但马士英处处制约史可法,故意不发军饷。史可法再次上疏力争,得到的只是朝廷口头上的赞许。史可法一方面继续与朝廷交涉,另一方面利用四镇军队相互间的矛盾进行制约。
史可法考虑到高杰部的跋扈,没让黄得功继续驻扎庐州,而是让他率部驻扎距瓜州不远的真州(仪真),以暗中牵制。这本是不得已的制衡策略,但高杰与黄得功本来就有矛盾,如此一来,二人更加敌视。
崇祯十七年(1644年)九月一日,黄得功率三百骑兵前往高邮,行至仪真土桥,刚要休息造饭,不料高杰在此埋下伏兵,袭击黄得功。一时间,飞矢雨集,黄得功部属多被射死,幸存者也被伏兵围住,一个个被砍被杀。黄得功精通武艺,异常勇猛,他骑上战马,“哮声如雷”,竟然突出重围,保全性命。黄得功所率三百军兵则全部丧失。与此同时,高杰还另遣千人袭击黄得功在仪真的本部,幸亏仪真守将拼死抵御,高杰才未能得逞。黄得功得知全部内情后,对高杰恨之入骨,发誓要与高杰决战。
四镇当中,以高杰、黄得功的军队最为强大,如果此二军内斗,势必产生无法收拾的后果。史可法心急如焚,再次担当起调解的任务。但二人仇恨如此之深,又怎是可以轻易调解得了的。为此,史可法所费的心机,虽史书上没有记载,但只要读者设身处地地想一下,就可知其中的难度。但史可法最终还是调解成功,并因此为自己赢得一次难得的转机。
为解决矛盾,史可法先派监军万元吉找黄得功,以国家危急为由,设法劝解黄得功。接着,黄得功的母亲正好去世,史可法借机亲自前往吊唁,以情感打动黄得功,并一再指出高杰的不义,然后又给黄得功戴上“收名于天下”的高帽,使黄得功最终怒气消减。最后,史可法又派人劝高杰赔偿黄得功三百匹马。高杰听命,但赔偿的多是羸弱之马。黄得功自然非常生气。史可法自出三千金代高杰赔偿黄得功,又令高杰花拿出千金给黄得功。黄得功终于答应和好。此事,曲在高杰,史可法百般调剂,对弘光政权而言,延长了整个政权的寿命;对高杰而言,也免去了一场兵祸。且从这件事上,高杰等人看到史可法一心为公的可贵品德,敌视之意转为佩服之情,倒是驯服了不少,对部属也多了些约束。
不仅如此,高杰甚至在史可法精神的感召下,决定率部北征,迈出弘光政权难得的进取之举。史可法因此喜出望外,全力支持,调黄得功、刘泽清二部予以策应。但黄得功因与高杰有恩怨,最终不愿意协助高杰。史可法只好另派刘良佐前往徐州,声援高杰。
此时,李自成已败走陕西,山东等许多地方的汉人武装均希望得到南明政权的支持。局面对弘光政权非常有力,只要朝廷派人北上招抚,则民心所向,力量将会迅速增强。这是史可法可以预料的,但由于马士英等人的阻挠,史可法受到种种阻挠。
当时有人将史可法称作岳飞。其实,史可法根本没有岳飞那样的军队。而即便岳飞兵强将广,最终因受奸臣阻挠,无法北伐成功,何况史可法?
而史可法一片进取之心则是任何人无法抹灭的。他借出兵讨伐李自成军队为由,图谋的是北上进取的大策。为此,他请求朝廷颁布讨贼诏书。
其实,史可法内心深处已感觉到自己的可悲,所以每次写完奏折,总要循环讽诵,声泪俱下,闻者无不感泣。当清军已南下邳、宿,史可法派人向朝廷报告的时候,马士英仍然认为这是史可法想要牟取自己的功劳,故意搁置不理。
更可悲的是,好不容易,高杰率兵北上,使史可法产生一线希望的时候,祸事却接踵而来。高杰到达睢州后,轻信总兵许定国,赴宴。而许定国表面恭敬,选出姿色好的多名妓女陪侍高杰,并为高杰所带的士兵,每一人找二名妓女陪睡。等高杰和他的手下均醉倒后,突闻喊杀声起,想要起来,根本无法动弹,每一人均为两名妓女按住,无法脱身。最后,弘光政权唯一一个北上的大将,就这样窝囊地死去。
史可法听到高杰死去的消息,只能流涕顿足叹曰:“中原不可为矣!”
竭忠尽智而难有作为
高杰死后,北上进取的事情更加如海上蜃楼,变得非常不现实了。史可法也只能退而求其次,尽一切可能调解南方的乱局,以求南朝的安全。
许多事实证明,尽管马士英处处为难史可法,但史可法仍委曲求全,以大局为重,不与马士英为敌。
史可法早已意识到问题的严重。随着清军的不断强大,南方的危机越来越迫近,在这种情况下,南明政权只有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才可能有所转机。这是史可法最根本的思想。因此,他对起用阮大铖之事,有这样的建议:“欲用大铖者以才,争大铖者以逆案也。大铖即可用,何必罪争者;即不可用,当采群议。何至以一人坏天下大计乎。”(温睿临、李瑶:《南疆绎史》)意思就是:即便阮大铖再有能耐,但因他一人而使朝廷大臣纷纷引退,使整个朝政为此混乱,则是万不可取的。史可法这样的建议自然不会被采纳,反而被视为排挤阮大铖的证据。
许多史家对史可法的能力有所置疑,但对他的人品信义则是公认的。然而,以他这样一位视忠义为做人第一原则的人,对曾经投降过李自成现在又转而南下的原明朝官吏,却有着非常务实的观点:
宜摘罪状显著者,重惩示儆。若伪命未污、身被刑辱,皆当姑置不问;其逃避北方、徘徊后至者,许戴罪讨贼,赴臣军前效用。(温睿临、李瑶:《南疆绎史》)
由上可见,无论什么时候,史可法总是以国家大计为重的。
为国家大计,他可以忍辱负重地不当首辅;为国家大计,他可以重用像高杰那样的好色凶猛之徒;为国家大计,他可以不顾生死来往于强兵悍卒之间;为国家大计,他可以不顾自己视为最重的名誉……种种事实证明,史可法是一个务实的开明的政治家。
只是,无论如何,史可法在当时的情况下无法有大的作为。换了任何人,恐怕都无回天之力了。 (张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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