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工作意见
2010年市侨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侨联工作,认真学习和宣传全国第八次、全省第六次侨代会精神,以促进发展为根本任务,统筹国内国外、老侨新侨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创建工作品牌;坚持以侨为本,为侨服务;加强自身建设,扩大覆盖面。团结和动员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促进“两型社会”建设、加快富民强市、实现科学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一、立足于增强党在侨界的群众基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对侨联工作的指示精神
侨联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广大侨界群众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各级侨联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切实把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对侨联工作的指示精神贯彻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要把侨联工作放到加强党的建设的大格局中去思考、去把握、去部署,不断加强和改进侨联群众工作。广泛联系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知侨、懂侨、爱侨、护侨,努力把各级侨联组织建设成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之家”。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努力提高做好侨界群众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坚持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引领侨界群众,深入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的工作,以“同走特色道路,共促科学发展”为主题,在侨界群众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引导他们共同致力于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侨界群众中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使侨联工作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实现创新发展。
二、立足于服务大局,努力发挥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各级侨联组织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这条主线,坚持发挥“侨”的优势,把促进发展作为侨联工作的第一要务,以“凝聚人心谋发展、汇集力量促和谐”为目标,努力打造海外人士参与科学发展的平台,为湘潭建设“两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一是要积极协助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要注重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千方百计把符合湘潭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形成湘潭产业集群的龙头项目和配套项目推介到湘潭来,促进湘潭产业结构的调整。积极参与和协办省侨联举办的“侨商侨智与两型社会建设——首届湖南侨商论坛”。抓住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契机,组织赴东南亚商务考察,通过湖南商会、同乡会等友好侨团,把湘潭的企业介绍到海外去,为湘潭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献计出力;二是要广开渠道引进海外智力人才。充分发挥湘潭籍海外华侨华人高素质人才多的优势,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为载体,积极联系和吸引各类新侨专业人士、特别是湘潭短缺人才回湘潭讲学、创业和参与湘潭的建设与发展,推进湘潭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推进低碳经济的发展。根据湘潭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聘请海外博士为特聘专家,力争建立“湘潭海外博士顾问团”;三是积极开展海内外文化交流活动。围绕上海世博会,组织开展宣传世博、支持世博、参与世博活动,积极参与省侨联举办的“亲情中华世博行——湖湘文化之旅”活动;围绕湘潭举办的 “中国(湖南)红色旅游文化节”活动,充分利用百个侨团参加上海世博会的机会和韶山红色旅游资源,把海外客商介绍到湘潭来观光考察;围绕湘潭举办的“第三届中国(湖南)齐白石文化艺术节”活动,通过海外友好侨团,促进湘潭书画界与日本及东南亚的民间交往;四是努力拓展公益资金渠道。要通过各种途径,主动联系海外公益基金,积极推动“侨(爱)心工程”项目落户湘潭。认真做好香港“吴星可慈善基金会”项目的联系、服务工作,精心组织好“美国黄弼臣助学基金”十周年活动。大力扶助困难弱势群体,倾力打造侨界公益品牌。
三、立足于为侨服务,坚持“两个并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侨服务是侨联工作的宗旨,国内、海外工作并重,新侨、老侨工作并重,是新时期侨联工作的思路和重点。各级侨联组织要按照以国内工作为基础,以海外工作为主导的方针,统筹兼顾新侨老侨工作,推进凝聚力工程的实施。一是要建立以关心老归侨、困难归侨侨眷和子女在国外的空巢老人的生活、健康为重点的帮扶机制。依托各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积极为他们落实医疗保障、困难救助,开展送健康活动,组织健康知识讲座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对老归侨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配合省侨联开展贫困侨户项目扶贫调研,争取省侨联扶侨帮困资金项目落户湘潭,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大力宣传侨务政策,督促落实退休归侨的生活补助。抓住我市开展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的契机,主动推荐归侨侨眷参与创业者培训和就业;二是高度关注新侨群体,探索建立新侨利益诉求机制。关注海归人员在湘潭的就业与创业情况,组织新侨专项调研和座谈活动,依托大专院校、园区、社区,切实把他们组织起来、活跃起来;三是建立台侨联系机制。要根据“侨中有台、台中有侨”的特点,发挥我市台转侨资源丰富的优势,促进侨务对台工作。要以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为契机,加强与民革湘潭市委和台办的合作。要加强与台湾侨界团体的联系,建立沟通平台,开展联谊活动,促进两岸经济、技术、文化交流,推动两岸互惠合作;四是建立健全维护侨益机制。推动维权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及时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调整充实“湘潭市法律援助中心市侨联工作站”,聘请顾问,推动县市区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的建立,为侨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要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20周年为契机,联合“五侨”部门开展宣传活动。主动配合省侨联、省人大民侨外委开展侨法执法调研活动,配合和参与省侨联与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联合开展的中小企业调研活动;五是建立与工商联的联系机制,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要深入到侨资侨属企业中去,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存在的困难,遇到的问题,急需解决的矛盾,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反映他们的要求,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尽心竭力帮助他们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联合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努力为他们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立足于国计民生,积极参政议政,促进民主政治建设
各级侨联和归侨侨眷人大代表、侨联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委员会成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侨联《关于进一步加强侨联参政议政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切实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反映侨情民意、社情动态,撰写议案、建议和提案,组织好重点课题的调研。要推进各县市区侨联成立参政议政委员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不断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建立抄告制度。各级侨联组织要及时抄报当年归侨侨眷人大代表、侨联界政协委员的团体和个人议案、建议、提案,要组织侨界力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清情况,掌握动态,提出有价值的提案议案;二是要建立调研制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侨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针对归侨侨眷权益保障的薄弱环节和基层侨联组织建设的新情况、国内外侨情的新变化,广泛收集调研课题,结合省侨联参政议政课题和湘潭实际,研究、确定调研课题,适时组织重点课题专项调研。切实加强侨务理论研究,举办新时期侨联工作理论研讨会;三是建立归侨侨眷人大代表和侨联界政协委员述职制度。要运用好归侨侨眷人大代表、侨联界政协委员这一政治资源,鼓励和支持他们参大政、议大事,组织归侨侨眷人大代表和侨联界政协委员向侨联委员和广大归侨侨眷代表通报履职情况和参加活动情况,接受检查和监督,切实增强归侨侨眷人大代表、侨联界政协委员的责任意识;四是建立社情民意专报制度。各级归侨侨眷人大代表、侨联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委员会成员要深入到有关部门、单位、社区和侨界群众中,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涉及归侨侨眷的利益问题要进行深入调研和思考,对发现的问题、掌握的动态以专报的形式分别报中国侨联、省委统战部、省侨联、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建立侨联信息员队伍,不断拓展信息来源渠道。认真落实省侨联“111”计划,每个县市区每月至少提供1条信息,每年至少提供1篇理论文章。依据潭侨联[2009]10号文件的规定对参政议政成果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激发侨联组织和广大归侨侨眷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人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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