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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源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党的十六大全面总结了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经验,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新世纪的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处珠江源头的沾益县,同全国一样,也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新时期所提出的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和沾益县建县之初所确定的沾益由山水园林城市逐渐向旅游城市发展的建县方略,使得以能源、化工等为主的云南工业重镇—沾益的环保工作显得尤为任重而道远。但保护珠江源,保护母亲河是人类共同的责任,地处珠江源头的沾益县,对珠江源的保护更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珠江源头的环境保护工作将在沾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充分发挥环保统一监管职能,认真抓好以珠江源为重点的生态保护工作,抓好以花山湖水质和南盘江上游水质改善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工作
全面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建立动态申报登记数据库,在重点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的基础上,完善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开展环境违法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巩固2000年“一控双达标”所取得的成果。
二、加强自然保护区、城市居民饮用水源区的保护力度
继续深化国家西部大开发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基本战略,充分行使“三统一”职责,做好“长防”、“珠防”和退耕还林还草和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加强对马雄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大坡海峰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绿化建设和牛过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力度,逐步清理取缔保护区内的各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对饮水安全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的制定工作。
三、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严格项目审批程序,推行建设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的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对新建工业项目严把审批关,防止“15小”死灰复燃,将污染源头堵住。配合产业结构调整,积极督促已建项目的技改工作,促使已建工业企业逐步淘汰落后工艺,提升企业产品档次,使企业优化升级,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
四、加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力度
以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作为突破口,逐步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工作,积极建设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按照经济健康发展,生态良性循环的要求建设生态示范区。转变传统耕作方式,有效减轻农村化肥、农药、塑料薄膜等造成的面源污染,开展以推广沼气池建设为主的清洁能源行动,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走市场化路子改善环境质量
在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效实施并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积极实施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实行排污交易制,形成污染物排放市场调节的运行机制;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等城市环保基础设施,采用政府给政策,投资者找收益的招商引资策略,以走市场化道路的方式,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投资兴建,以此解决城市污水和城市垃圾污染环境的问题。
六、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教工作
以中小学生为主要对象,通过创办“绿色学校”,开展环境保护知识讲座及竞赛、“环保乡镇”评选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环保理念,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调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扩大公众环境知情权、推行绿色消费,节约能源资源。
七、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以创“卫”和创“绿”活动的开展,促进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清洁能源行动计划的实施和国道线沿线的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加强在用机动车污染排放定期检测,继续加强城市扬尘、噪声环境管理,使城市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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