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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利用成、胡大案开展警示教育 2000年7月31日 22:42 中新社北京七月三十一日电中共中央纪委、组织部、宣传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利用胡长清等重大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的意见》,决定今年第三季度集中一段时间,主要在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以胡长清等重大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 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从一名中共高级干部蜕变为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的典型腐败分子,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他背弃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私欲极度膨胀,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手段,教训极其深刻。 《意见》指出,剖析胡长清等典型案件,并以此在党内开展警示教育,对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实践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对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对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为开展好这次教育活动,中纪委办公厅编辑了《邓小平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纪委宣教室、中组部组织局、中宣部宣教局编发了《以案施教警钟长鸣——胡长清案件警示教育材料》和专题片《胡长清案件警示录》。《意见》要求广大中共党员干部在认真学习有关教材的基础上,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的典型案件,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讨论。(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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