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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击西藏:西藏自治区小学藏语授课班级占99%以上 2000年8月8日 06:19 中新社拉萨八月七日电(记者戴亚平赵海燕)本社记者在西藏采访期间了解到,如今在西藏自治区的中小学校,藏语文教学受到充分重视,目前全区小学基本实现了使用藏语文授课,藏语授课的班级占全区小学班级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九以上。中学阶段在初、高中藏语文授课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正逐步扩大中学藏语文授课班,形成了以藏、汉双语授课的教学班为主,藏语文授课班并存的中学教学用语格局。 记者在拉萨专程到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当地使用藏语文教学的详细情况,并考察了一些学校。据了解,西藏自治区于一九九四年颁布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明确规定,“学校应当保证少数民族学生首先要学好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同时学好汉语文。”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负责人介绍,当地一直把藏语文作为藏族中小学生的必修科目和必考科目,并确定了相应的课时。 《西藏自治区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规定,小学一至二年级藏文每周为十一个课时,三年级为七课时,四至六年级为六课时。据统计,西藏自治区整个小学阶段课时最多的是藏语文,这充分体现了少数民族学生首先要学好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这一政策。 除了中小学外,西藏自治区中等师范学校也把藏语文作为一门必修课来开设。其它中等专业学校和高校根据所学专业性质的不同,课时量也有所不同。除藏语言文学、藏医藏药和传统绘画等民族学科专业要学更多的藏语文外,其它专业的少数民族学生根据入学时的藏语文程度分高、中、低班进行教学。每年的高考、中考和内地西藏班招生考试中,藏族学生的藏语文考试成绩计入总分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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