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主办

中国新闻社 Media999 ad

 
 



新闻大观> 国内新闻>新闻报道

《人民日报》: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国际法

2000年6月5日 08:04

  中新社北京六月四日电 《人民日报》明天将发表题为《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国际法》的署名文章强调,“一个中国” 的原则是中国人民在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斗争中形成的。坚持这一原则是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根本基础 和前提。“一个中国”的原则不仅具有不可动摇的事实基础,而且具有坚实的国际法根据。

  文章指出,中国自作为近代意义上的国际社会成员以来,它在国际法上的意义就一直是十分确定的:中国是一个作为 国际法主体的国家,具有包括台湾在内的国家领土、始终在该领土上定居的人民、管理国家内外事务的政府、对内最高对外独 立的国家主权。今天,在国际法上凡是提到中国,所指的就是其国家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

  文章说,在国际法上,一国国内的社会政治结构因革命发生根本变化,从而引起该国政府的更迭,不使该国在国际法 上的存在受到任何影响。这也是一项确立的国际法原则。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取得胜利,推翻了 国民党的统治,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国际法上典型的因革命所引起的政府更迭,并不对中国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地位产 生任何影响,包括台湾在内的中国领土也未因此而发生从中国这个国际法主体向任何别的国际法主体的移转,中国的国家主权 和领土完整依然如故,这是一个不容争辩的历史事实。

  文章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后的外交实践也一再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是属于国际法上的政府更迭。 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已同世界上一百六十一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一九七一年十月十五日,第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多 数通过第二七五八号决议,决定立即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并立即把国民党的代表从联合国的一切机构 中驱逐出去。

  文章指出,虽然台湾迄今尚处于与大陆的分离状态,但是,就国际法而言,这绝不导致台湾可以用中华民国的名义自 立为一个主权国家,也不意味着海峡两岸已经分裂成为两个主权国家。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裂。

  首先,海峡两岸目前的分离状态实际上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末中国内战遗留下来的问题,至今两岸所处的内战状态尚 未结束。

  其次,海峡两岸因内战造成的分离长期得不到解决,主要是外国势力干涉和台湾分裂势力阻挠的结果。那种以两岸暂 时的分离为理由把台湾从中国领土分裂出去并自立为一个主权国家的主张实质上是企图将这种不正常的事实状态永久化、合法 化,这在国际法上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文章说,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自成立起从来没有容忍过所谓“台湾地位未定”、“一中一台”或“两个中国 ”等分裂中国的企图,而是一贯坚持主张其对台湾享有行使领土主权的权利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从未放弃过这一权利。就国际 法而言,所谓对台湾行使领土主权是指中国政府绝不允许台湾从中国的领土中分裂出去,绝不允许外国侵占台湾。目前海峡两 岸的分离只能是一种不正常的、暂时的、过渡的状态。这种状态不能没有期限地持续下去,也根本不能成为台湾可以主张自己 是一个主权国家的根据。

  文章最后指出,台湾作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早已处于中国的主权之下。目前海峡两岸的暂时分离并没有改变台湾的 这种法律地位,也没有改变中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按照国际法上国家主权的原则,台湾当局作为控制中国领土一部分的 地方政权绝对没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将台湾从中国领土中分裂出去。如果台湾当局强行主张分裂并实际实施分裂行动,中国政府 则有权使用国际法赋予的一切必要的手段来制止分裂的企图和行动以维护中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即使台湾当局在其实际 控制范围内以所谓公民投票作为分裂的根据,其分裂的主张和行为在国际法上仍然是无效的。因为国际法上一个国家的主权和 领土完整绝不取决于领土某个部分的公民投票的结果。(完)

  


相关专题:两岸关系新观察
新闻大观> 国内新闻>新闻报道

 

| 新闻大观 | 中新专稿 | 中新图片 | 中新影视 | 中新出版品 | 中新论坛 |


主编信箱

新闻标题检索:

Media999 ad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