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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毒枭”在广东佛山被一审判决

2001年6月11日 22:30

  中新社佛山六月十一日电(辛述之 贺众)制贩摇头丸逾十万粒、被称为广东新世纪的“第一制毒大案”,经佛山中级人民法院两天半的开庭审理,于今天中午作出一审判决:十五名罪犯中,沈茂功、谢梅军、李建新、蒋惠明和徐少南等五人因贩卖、制造毒品罪均被判处死刑;澳门贩毒罪犯周振球被判处死缓;香港人郑会耀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千元人民币。

  今天被一审判决的还有:方文伟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罪犯詹东明、徐少奇、梁其丰、邓惠廉、陈振球、金裕生、刘敏超和郑会耀等八人被分别判处十五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今天上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继续进行公开审理,由于参加本案辩护的律师有近二十人,原本只有两排的辩护席,不得不再增加两排椅子,整个辩护席被挤得水泄不通。

  被判处死刑的五人,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其中被告人沈茂功和蒋惠明还分别被处罚金四千元和三千元;被告人方文伟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詹东明、徐少奇、梁其丰等因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其余的被告人邓惠廉、陈振球、金裕生、刘敏超分别被判处十四年、十三年、十二年和七年的有期徒刑。

  十五名罪犯中的一名香港人郑会耀被捕后能如实交待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所以作自首论,依法从轻处罚。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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