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新闻社主办 |
|
![]() |
|
| 首页 | 新闻大观 | 中新图片 | 中新财经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影视 | 中新出版 | 中新电讯 | 中新专著 | 中新英才 | 华人世界 | 台湾频道 |
| |
图文:六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 2001年06月15日 11:10 ![]()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签字仪式十五日在上海香格里拉饭店举行。图为六国首脑在一起亲切交谈。中新社记者 毛建军 摄 ![]()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签字仪式十五日在上海香格里拉饭店举行,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与俄罗斯总统普京在仪式上交谈。中新社记者 毛建军 摄
![]()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签字仪式十五日在上海香格里拉饭店举行,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俄罗斯总统普京、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卡耶夫、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莫诺夫及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出席了签字仪式。中新社记者 毛建军 摄
中新社上海六月十五日电 (记者 王健 朱大强)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六国元首今天在上海正式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 《宣言》高度评价“上海五国”成立五年来在促进并深化各成员国之间的睦邻互信与友好关系、巩固地区安全与稳定、促进共同发展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一致认为“上海五国”的建立和发展顺应了冷战结束后人类要求和平与发展的历史潮流,展示了不同文明背景、传统文化各异的国家通过互尊互信实现和睦共处、团结合作的巨大潜力。 《宣言》确信,在新世纪政治多极化、经济和信息全球化进程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将“上海五国”机制提升到更高的合作层次,有利于各成员国更有效地共同利用机遇和应对新的挑战与威胁。 “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是: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鼓励各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等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宣言》确定,“上海合作组织”每年举行一次成员国元首正式会晤,定期举行政府首脑会晤,轮流在各成员国举行。 《宣言》提出,以“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为基本内容的“上海精神”应成为成员国之间相互关系的准则。各成员国将严格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互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平等互利,通过相互协商解决所有问题,不谋求在相毗邻地区的单方面军事优势。 《宣言》表示,“上海合作组织”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及对外开放的原则,愿与其他国家及有关国际和地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对话、交流与合作,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吸收新成员。 “上海合作组织”为协调各成员国主管部门的合作,兹建立成员国国家协调员理事会,并责成该会在已签署本宣言和已签署文件的基础上着手制定《上海合作组织宪章》。 |
|||
|
|
||||
|
主编信箱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