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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赴香港探亲可望获多次往返签注 2002年02月01日 08:36 中新社香港一月三十一日电(记者董会峰)为进一步方便内地居民赴港探亲,中国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拟增加多次往返赴港探亲签注,细则尚待落实及公布。 记者今天从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获悉,增加探亲签注,是香港与内地最新达成的一项共识。本月二十九日,入境事务处处长李少光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长郝赤勇在长春举行工作会晤,在多个问题上取得共识。 这些共识还有:一、在探亲、旅游、商务之外,增加一项因私“其他签注”,方便内地居民赴港处理私人业务;细节待双方研究后试点推出。二、内地已放宽无依靠未成年人赴港定居的年龄限制,凡未满十八周岁且父母均为香港居民的人员,可申请赴港定居,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相信在一年内均可赴港定居。三、载有机读码的二000版“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贴纸签注在江苏省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准备适当时候在整个内地启用,届时两地口岸处理内地访港旅客的速度和流量可望显著提高。四、双方同意共同打击偷渡及逾期留港的违法行为,以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五、双方正研究成年人申请赴港定居,例如在照顾无依靠父母类别的行政安排上作出调整的可行性,使更多确有需要的内地居民可依法申请到港定居。 香港入境处表示,是次会晤双方再次重申,所有在“宽限期”内自愿返回内地的涉及居留权诉讼的有关人士及他们未满十八岁的子女,内地公安部门不会对他们非法进入香港或逾期留港作出追究。他们今后赴港探亲、旅游也不会受到影响。(完) 中新网香港2月1日消息:香港特区政府入境处处长李少光透露,为进一步方便内地居民赴港探亲,经过香港和内地有关部门商讨,中国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拟增加多次往返赴港探亲签注,有望于今年内实施,细则尚待落实及公布。 香港文汇报报道说,目前内地居民赴港探亲,夫妻分居类、未成年子女探望父母或父母探望子女类申请人,一年内可申请赴港探亲两次,每次在港停留三个月;其它类申请人,一年内可申请探亲一次。 入境处长李少光昨日早上在广州和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会面,讨论到签发多次使用双程证给港人内地直系亲人的问题,以纾缓对申请单程证的压力。 他表示,香港和内地有关部门经商讨后,可望于今年内落实,向在香港有近亲的内地人签发多次使用双程证。他说,由于是双程证,比较好办,细节已经交专家讨论,他希望能够在今年内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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