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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女孩状告父母索要恋爱权 法院说“不”

2002年04月17日 20:11

  中新新疆网4月17日消息:乌鲁木齐一名15岁的女孩认为自己长大了,父母无权干涉她的恋爱自由,竟要父母将其监护权转让给男朋友的母亲。

  据乌鲁木齐晚报介绍,乌鲁木齐市某职高一女生吴涓(化名)一向很乖,近来却一有空就往外面跑,有好多天没有回家。父母找遍了亲友家,也没有找到。吴涓回家后,父母问她是不是在谈朋友。吴涓说:“是的,我快16岁了,我有这个权利。”

  父母劝她以学业为重,现在年龄太小,哪料她竟赌气说:“前几天我住在他家里。如果你们反对,就把我的监护权转给他妈妈吧。”吴涓的父母为了让女儿完成学业,将她送到米泉市的一所中学。第二天,吴涓就气呼呼地写了一份要求脱离父女关系的书面申请,并称要递到法院。对此,吴涓的父母整天愁眉不展:“孩子这么早恋爱,出了事该咋办?”

  针对吴涓父母的疑问,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告知,年满18岁以上的公民有独立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6周岁有独立生活来源(有工作)可以视为独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昊涓还在上学,索要“恋爱自主权”是没有依据的。至于要求转移监护权,更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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