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新闻大观 | 中新财经 | 中新体育 | 中新影视 | 中新图片 | 台湾频道 | 华人世界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供稿服务 | 广告服务 |
| |
作案50余起 江苏连云港“戴氏五兄弟”被判极刑 2002年07月26日 14:47 中新网南京7月26日消息:今日上午,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戴志能等8名涉嫌抢劫、盗窃、抢夺、寻衅滋事的被告人公开宣判。其中5人一审被判处死刑。 现年53岁的灌云县鲁河乡前腰村农民戴志能(有盗窃前科),纠集其弟戴志干、戴志发、戴志富,其子戴仁平、戴仁静及同乡杜运岭等人,结成家族盗抢团伙。 据扬子晚报报道,该团伙自1997年7月至2001年5月长达5年的时间里,先后流窜至连云港市全境及周边市县,疯狂抢劫17起、入室盗窃33起、抢夺财物2起、寻衅滋事4起,致1人死亡,4人重伤,轻伤及轻微伤10余人,盗、抢现金30余万元,手机20余部及大量金银首饰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 由于该团伙作案时间跨度长,人数、次数多,庭审持续了2天,戴志能、戴仁平、戴仁静、戴志干、戴志发5人一审被判死刑,余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判决退赔犯罪所得。(易水、倪洁)
|
|||||
|
|
||||||
| 新闻大观| | 中新财经| | 中新体育 | 中新影视| | 中新图片| | 台湾频道| | 华人世界| | 中新专稿| | 图文专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专著| | 供稿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 |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