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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推进执行方式 2004年死刑全部注射执行

2002年08月17日 14:45

  中新网北京8月17日消息:昨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省高院下达的命令,对2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采取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潇湘晨报记者从当天在常德召开的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至2004年,我省法院执行死刑全部采用注射方式执行。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死刑有枪决和注射两种方式。为更文明、先进地执行死刑,会议对法警工作尤其是对死刑的执行进行了部署,要求全省各中级法院抓好固定刑场的建设,建好注射执行室和配置必需的注射执行设备。

  会议同时表示,在年内全省将完成注射死刑试点工作,至2004年,湖南省法院执行死刑将全部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梁建军周喜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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