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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取消7类道路收费站点 收费设施限期拆除

2002年11月14日 18:33

  中新网11月14日电 据新华网报道,国务院减负办有关负责人日前指出,今冬明春将重点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整顿道路站点,对7类公路和城市道路收费站点一律取消,并期拆除收费设施。

  这7类收费站点包括,未经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站,或虽经批准但擅自变更位置的收费站;不属于利用国内外贷款或集资建设的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上的收费站;已偿还完贷款和集资款,或经营期已满的收费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上的收费站;把未利用国内外贷款或集资建设的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与收费公路、收费桥梁等进行捆绑后,违规增设的收费站;虽属于贷款或集资建设的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但尚未建成即先收费的收费站;不符合国家关于收费公路或收费公路收费站设置规定的收费站;其他违反国家规定应当撤消的收费站。

  这位负责人指出,各地应对现已转让收费权的收费道路项目认真进行清理整顿,按国家规定批准收费期限届满的要停止收费;对符合条件需保留的道路收费站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重新核定收费期限和收费标准,对在道路上设置的所有固定收费站实行集中公告。

  据了解,不久前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坚决取消不符合规定的向机动车辆收费的项目,全面整顿道路收费站点。(完)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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