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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9天查扣酒驾101人 “躲避醉驾妙招”不好使(2)

2011年05月10日 16:11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情节若不严重可暂时取保候审

  对醉驾者的调查取证完成后,接下来就是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要把案件移交给刑事案件处理部门。交警部门表示,这时,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会介入,审核案卷,对醉酒驾驶人采取强制措施,此后要向检察机关移交案件,由后者提起公诉,最终由法院判决认定。

  公安机关对醉驾者采取的强制措施,主要是刑事拘留、取保候审,也可以监视居住,不过极少采用。相关负责人介绍,不是所有醉驾者都要立即采取刑事拘留,如果情节不是很严重,在抽血检验,并扣押车辆之后,可以对醉驾者取保候审。

  醉驾入刑后的处罚与以往有着根本的不同。以前法律规定醉驾处以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受处的行为情节轻微,违法但不构成犯罪。醉驾入刑法后,涉嫌醉酒驾驶的人员将面临拘役。专家称,拘役是一种刑罚,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这两者的区别是,一旦被判处拘役,就意味着他已经犯罪,将被记入档案。

  全程录音录像形成完整证据链

  对于刑事案件,依法取得、掌握犯罪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在查醉驾方面,是否有新的措施和准备?

  对此,张顺喜表示,刑事案件的证据来源必须合法,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且与待证事实具有关联性。就醉驾刑案的取证来说,证据提取时要有见证人在场;鉴定结果应告知醉酒驾驶者。

  此外,醉驾行为的所有事实、情节都需要证据证明,如警察挡获醉驾者的经过、挡获的时间地点、醉驾者血液中酒精的含量、醉驾中是否还有其他违法行为、是否造成损害后果、被挡获后的态度等,都将成为定罪和决定刑罚时考量的事实和情节。

  而这些,交警部门都会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当事人及交警合法权益。

  -提醒

  1 对付查醉驾有办法?交警说“不好使”

  微博上,有网友发问:“曾听说对付查醉驾的办法,就是喝酒后在车上准备一瓶酒,当发现前面有警察查车时,相距警察一定距离但在双方视线范围内下车,并狠狠地喝下半瓶或更多!这样警察就不能证明这是下车后才喝的还是之前也有喝?这行得通吗?”

  对此,马上有网友站出来反驳:“简单,交警马上叫你漱口来 ‘吹波波’。你刚喝的酒,酒精还未进入血液。‘吹波波’测试的是口腔内的酒精浓度。如果血液中有酒精,会通过口腔内散发出来。漱口后还能检测到酒精就说明你是之前喝的酒。”

  而另一名网友则回复提示:“此前这些招数已被媒体报道过,对这些恶意阻碍交警检查的行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省交管局相关人士也对网友的问题给予了答复:“如果是抽血检验血液中酒精浓度,刚喝下的酒,不会很快吸收,血液里不会有什么反应。而仅仅是口腔和呼吸系统里酒精含量高。”所以,一些所谓的歪招儿,并不能让你躲避酒驾被查,躲避酒驾最好的方法就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喝酒不开车。

  2 酒驾醉驾处罚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500元罚款,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2000元罚款,处10日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5000元罚款,处15日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禁驾。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禁驾,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郭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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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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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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