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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4社会停车场擅改功能 停车泊位严重不足

2011年09月07日 15:0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随着机动车的大幅增加,停车难困扰出行,而公共停车场车位被挪用无疑会加剧停车难。 (图文无关)资料图片

  深圳机动车数量飞涨,导致全市停车泊位严重不足,街边占道和停车困难一直困扰深圳。但市规划国土委昨日公布的一组数据却显示,全市有1/4社会公共停车场存在擅自改功能等违法现象。该委表示,已将调查结果告知市交警局,近期将联合打击公共停车场内的非法经营活动。

  市人大代表郑金雄表示,在全市车位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政府投资兴建了一批社会公共停车场,但部分停车场目前却被擅自改变用途。“在一些社会停车场,里头拥有汽修、汽车美容、驾校报名练车、仓储、连锁酒店等经营场地,已是司空见惯。这既浪费了政府的投入,也加重了停车难问题。”郑金雄说。

  根据市人大代表的举报,市规划国土委近期开展了全市社会公共停车场使用状况调查。调查发现,全市42个社会公共停车场,有11个存在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情况,占全市社会公共停车场总数的26%。违规的停车场主要集中在福田区,该区26个社会公共停车场中有10个存在这种情况,占全区总数的38.5%,且主要集中在二类收费地区。

  “出现这一违法现象主要是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为追求经济效益造成的。”市规划国土委表示,该委各区查违办近期将对违规停车场查处整治,恢复其原来功能。另一方面,根据《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擅自改变停车场功能或擅自将停车位挪作他用的,将由市交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进行处罚。“市交警局已获知此次调查情况,将打击公共停车场内的非法经营活动。”

  郑金雄还表示,对车流密集场所本已配建地下停车场被挪作它用的,如不在限期内恢复停车场的用途,除处罚外,还应收回一切所享受的优惠政策,相关部门也应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记者/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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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吕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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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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