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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或暂不新增 取得经验后再扩容

2011年09月07日 15: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或暂不新增取得经验后再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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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7日电(汽车频道 赵婕)6日,“2011中国智能交通年会暨中国国际智能交通展览会、第七届国际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论坛暨展览会”在北京开幕。以“智能交通新能源汽车低碳绿色出行”为主题,国家有关部委领导,科研机构、大学院校、国内外高层企业代表及行业知名专家共同探讨了智能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以及新能源汽车技术发展趋势。

  近年来,汽车工业已经成为中国的发展重要产业,在增加就业、拉动内需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产销量连续两年定居全球首位,专家预测到2015年中国汽车保有量达到2亿辆左右。以纯电动汽车等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汽车被认为以后智能交通发展的主要方向,成为发达国家和主要汽车制造商应对环境挑战的战略重点。

   新能源车试点城市暂不扩容

    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论坛”上,科技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大力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智能交通系统将是我国中长期科技工作重点支持的方向。未来5至10年,科技研发与推广示范工作紧密结合是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途径。另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暂时不会增加。  

    科技部副部长王伟中表示,智能交通的发展应用将极大推动信息、通讯、控制、新能源汽车技术的深度融合和示范应用,将有效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十二五”期间,科技部将继续加强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和智能交通系统的科技支持。

    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副司长陈家昌也表示,新能源汽车处于市场培育的起步阶段,预计在未来5至10年,科技研发将与推广示范工作紧密结合,这是推动电动汽车发展的重要途径。

    对于目前的25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陈家昌建议,应建立健全试点工作的推进组织机构,制定示范推广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目标的实现。同时,要加强对政策措施的研究,在加大财税鼓励政策、科技创新政策的同时,积极研究出台停车费的减免、电价优惠以及限行限购等政策措施。要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贯彻执行。另外,要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鼓励采用招标的方式促进生产企业发挥优势,有序参与市场公平竞争。此外,还要加强示范运行的监控和效果的评估,加强试点城市信息发布制度的建立。

    陈家昌表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目前已经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规范和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和水平将是今后的重要内容。科技部高新司将会进一步加大对科研的支持力度,细化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和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

    另外,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交通处处长武平还表示,目前有近20个城市正式提出加入公共服务领域的试点和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试点,此前已批了两次25个城市,目前原则上没有再考虑第三批示范城市的审批,在25个城市取得一定的经验后,再逐步采取适当方式,扩大示范范围。 

    据了解,《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推广管理工作的通知》将于近日颁布,对于2012年底完不成第二阶段推广目标的城市,四部委将进行“黄牌警告”并向社会公布;仍对四部委的督促无动于衷的,不排除“红牌罚下”,取消其试点城市资格。

    科技部人士证实,摘牌惩罚和停止扩容,都意味着将无法享受到高额度的财政补贴。根据现有的补贴方案,个体消费者在当地购车时,将无法获得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6万元/辆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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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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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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