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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司机“年事已高”为保安全“强制下岗”

2011年12月19日 10:59 来源:江西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公安交管部门对校车驾驶员有严格规定,校车驾驶员必须为B1以上驾照,而B1驾照同时规定驾驶员年龄满60周岁必须降级。在南昌就有这么一个校车驾驶员,因年满60周岁,成为首个因年龄原因被交警“强制下岗”的校车司机。

  12月16日,青山湖交警大队业务科交警在窗口为“爱丁堡幼儿园”校车司机张某办理驾驶证年检业务时,发现张某机动车驾驶证中的“准驾车型”为“B1”,而其“出生日期”为“1951年12月3日”。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规定,张某在年检当天已经年满60周岁,不再具备驾驶“黄牌”校车的资格,成为南昌首位因“超龄”而下岗的校车司机。“校车一般为11座,只有‘B1’驾照才能驾驶。”业务科交警介绍说,相关交通法规对包括中型载人客车在内的中、大型客车、货车的驾驶员资格的申请都有严格的年龄限制——申请人的年龄必须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而已经取得了中型客车资格的(即准驾车型为“B1”),年满60周岁就必须将其准驾车型降为“C1”。这就意味着张某从此只能驾驶9座以下的小型汽车,不可能再驾驶通常都是11座以上的校车。

  据悉,寒假即将来临,为保校车的安全行驶,省交警总队要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对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校车驾驶资格的司机一律“停运”。目前,南昌交警已对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驾驶人除须符合法律规定的驾驶条件之外,还必须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记者蔡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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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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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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