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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旧车换新车排量不得超旧车

2012年08月02日 16:2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我现在开的车排气量是2.0,想换一辆排气量2.0T的小汽车,行不行?”、“我想旧车换新车,但旧车除了卖到外地,在广州本地有没有处理的办法?”“二手车可办理一次车辆转移登记,二手车商会不会趁机抬价”……随着《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下简称《试行办法》)正式出台,不少市民提出涉及政策的有关疑问。1日,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民热点问题一一做了答复。

  热点1

  2.0排气量的车可以更换2.0T吗?

  答复

  排气量一样,可申办更新指标登记

  《试行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凭更新指标登记的中小客车,排气量不得超过更新前车辆的排气量。

  市民陈先生提出疑问:“我现在开着一辆排气量是2.0的私家车,车有点旧了,我想更换一辆2.0T的新车,会不会和政策有出入?”

  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答复:由于2.0排气量与2.0T一样,因此可以按规定办理更新指标。《试行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2012年7月1日后转移、报废名下在本市登记中小客车后,在不改变车辆所有人和使用性质的情形下,需要更新中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办理车辆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直接取得中小客车更新指标,办理指标证明文件。

  市民赵女士咨询:我现在的车是1.5排气量,感觉动力不足,想买辆排气量大一些的,可以吗?

  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试行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使用以竞价方式取得的普通车增量指标办理中小客车登记,不受车型限制。也就是说,如果想购更大排量(2.5升以上)汽车,可以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热点2

  旧车报废换新车有什么处理办法?

  答复

  注销旧车6个月内可申领更新指标

  市民马先生咨询:7月1日后更新的旧车,是不是只能卖到外地?如果是这样的话,处理旧车就比较麻烦,因为现在开的私家车还没到报废期限,如果拿去报废有点可惜。

  对此,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答复:旧车可以在本地报废,如果卖给已申领有指标的市民,也是合乎规定的。

  《试行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2012年7月1日后转移、报废名下在本市登记中小客车后,在不改变车辆所有人和使用性质的情形下,需要更新中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办理车辆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直接取得中小客车更新指标,办理指标证明文件。

  对于这一条,马先生提出,领取更新指标后,上的是原车牌号还是新的车牌号呢?

  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答复:取得更新指标后,市民购新车上牌,是否是原车牌要根据公安部门上车牌的相关规定办理。

  热点3

  竞拍设底价,会否产生高价?

  答复

  竞价设“保留价”向社会公布

  《试行办法》规定,广州将有 4.8万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竞价方式配置。单位和个人分别竞价,每月各组织1次。竞价设保留价,不设最高限价;采用网上报价方式进行,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原则。

  实行车牌竞价的上海,曾实行沪产车底价两万元、外地和进口车牌底价10万元拍卖,产生了“天价”车牌。对此,有市民表示,只有经济有一定基础的人,才会去竞价指标,因此估计竞价的价格只高不低。

  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答复称,设置保留价可以引导形成合理的成交价格,是投标、拍卖、竞价等交易方式的惯常做法。考虑到广州市兼有摇号与竞价两种方式,在竞价模式设保留价,有利于合理引导,提高签约率,避免出现价格差异过大的情况,影响指标合理分配。保留价将由竞价机构向社会公布。

  热点4

  二手车会不会趁机抬高价?

  答复

  8个月交易过渡期避免哄抬价格

  《试行办法》中,经营单位已在本市工商部门登记的、2012年7月1日零时前的存量二手中小客车,在2013年3月31日前可以直接办理一次车辆转移登记。完成办理转移登记后的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

  市民何先生咨询,二手车经销商会不会趁机抬高价格卖出手中的二手车?

  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前期已对这些二手车摸查登记造册,以及设定了可以直接办理一次过户转移的8个月交易过渡期,既可以保证二手车经销商手中的库存车辆进行交易销售,又可以避免二手车市场出现哄抬车辆价格的行为。

  热点5

  购已登记二手车,有更新指标吗?

  答复

  有两种情况可“对号入座”

  有市民提出疑问,购买已登记二手车的市民,不占用指标直接上牌之后,是否还会拥有一次报废更新的指标?

  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答复称:根据《试行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经营单位已在本市工商部门登记的、2012年7月1日零时前的存量二手中小客车,在2013年3月31日前可以直接办理一次车辆转移登记。完成办理转移登记后的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市民从广州二手车经营单位购买已在本市工商部门登记的、2012年7月1日零时前的存量二手中小客车,可以直接办理车辆登记。这辆车的所有人在试行办法有效期内首次转移、报废这辆车时,只能申领一次更新指标,下一次更新时需要申请增量指标。  林翎、李宜乔

【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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