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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征收拥堵费确应广泛取民意

2012年11月05日 09:3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当下,治堵已经成为很多城市的管理常态工作之一。在1日举行的“路更畅”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关于改善中心城区交通状况的工作措施》正式公布,共分8个板块30条措施,这标志着广州新一轮交通改善工作的全面启动。文件公布之后的这几天,引起了广泛热议,例如交通拥堵费的问题。

  无论你接不接受,“堵时代”已经来了。前几日,中国科学院发布《中国新型城市化报告2012》,在中国内地50个城市上班路上平均花费时间排名中,北京仍以52分钟居首,广州、上海则以48分钟、47分钟紧随其后。当本属于梦乡的“大好时光”被耗在上班路上,当秋意渐浓赏景的心情被堵车扫荡,治堵就不应再被“高高挂起”了。

  所以,不管是政策制定者,还是普通市民,拥堵费首先要走出“自说自话”,进入公共讨论平台。对前者来说,需要悉心倾听众议;对后者来说,也要主动参与政策制定过程。市交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实施拥堵收费需要经过广泛听取民意,经过综合的科学论证等复杂过程。

  跳出广州一城看拥堵费,或许会有新收获。近几年,想收取拥堵费的城市有不少,但是因为各种利益纠葛难以厘清都未成行。归纳一下,原因有几个:其一,虽然说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与国际接轨”,但是公众从来没有看到具体详细的可行性报告,难以说服;其二,其他城市有采用提高中心城区停车收费的措施,但事实是助长了乱停车行为,还让周边地区的拥堵增加,难见成效;其三,车主没有“原罪”,他们也承受不起拥堵的全部责任,政策大棒一次次地抡向他们,难保公平。

  需要不断重复的道理是,适当运用经济杠杆,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政策功效,但如果单纯靠“以费治堵”,反倒可能给城市添堵。结果就是道路仍不通畅,政策制定者的公信却遭“灭灯”,需要审慎为之。 (李光金)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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