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货车超载一年超3次被吊销道路运输证

2013年05月21日 08:4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车牌为粤AJ4392的广州市籍货车、车牌为粤A74757和粤A73952的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超过3次,被所在区交通部门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证》。

  ●三名违法驾驶员也由广州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进行行业通报,并纳入黑名单,行业内不得再录用。

  记者昨天从广州市交委综合执法局获悉,日前,一辆车牌为粤AJ4392的广州市籍货车(广州市裕鹏晖物流有限公司)由于在2012年度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被所在区交通部门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证》。该车也由此成为广州首例因多次违法超限运载货物而被吊销《道路运输证》的货车。

  此外,隶属于广州市益信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另外两辆货运车辆粤A74757和粤A73952,也因在2012年度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被所在区交通局暂扣车辆《道路运输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市超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驾驶上述货运车辆的驾驶员彭某、肖某和刘某均在2012年度违法驾驶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超过3次。其中彭某依法被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并被收回《从业资格证》;肖某和刘某则被相关区交管部门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并由市治超办发函至他们所属城市的交通部门(肖某和刘某《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分别为清远市交通局及肇庆市交通局),要求对其作出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并收回《从业资格证》的处理。

  同时,三名违法驾驶员也由广州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进行行业通报,并纳入黑名单,行业内不得再录用。这也是广州市首次有货运车辆驾驶员因多次违法超限运输而被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市治超办负责人表示,对于被吊销《道路运输证》的货车及被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货车驾驶员,全市各级交通部门将继续加强监控,防止他们继续从事经营性运输行为。(记者叶平生 通讯员刘佳婧)

【编辑:魏巍】

>汽车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