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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病车比危房的危险性更大

2013年06月18日 11:12 来源:中国质量报 参与互动(0)

   万不得已,很少有谁敢在危房里过夜,但人们却不怕开着“病车”上街转。实际情况表明:病车比危房的危险性更大。因为危房老老实实待着不动,病车却长着轱辘四处“飞”。从报道看,病车杀人的事屡见不鲜。11年前贵州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事故共造成23人死亡,4人受伤。后警方查明,驾驶员在明知车辆转向系统存在故障的情况下强行上路,最终导致车辆与货车相撞。马鞍山市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公交车将一位老人撞离斑马线5米之外,老人当场身亡。交警部门事后检测,这辆公交车在制动、车灯、转向方面均存在故障,可谓“病入膏肓”。司机王某驾驶一辆卡车送货,路上一个轱辘脱落飞出,击中一名路人,该路人不幸死亡。据相关统计,目前每年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中,涉及“病车”的交通事故占总体的10%左右。也就是说,只要保证汽车“身体健康”,可保住上万条鲜活的生命。

  “带病工作”曾被赞赏,现在不再提倡。汽车带病上路的现象,却顽强地存在着——这里面有不知情的,更多是明知故犯。很多司机平时只是使用车辆,却不懂得如何关爱它们,除非发现重大车辆故障或年检发现问题,一般对车辆的安全性能并不掌握。即便发现小问题,他们也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反正问题不大。以为自己经验丰富,可以应对一般突发情况;或者认为路程不远,总不至于那么倒霉……然而当事故猝然发生,他们全都傻了眼。试想,如果上路前能仔细检查车辆,那么像爆胎、雨刮器坏了、刹车失灵之类的安全事故就能大大减少,意外伤人事件也可以避免。特别是那些长期高频率使用的大货车,重载加上跑高速,更需时时检查和维护。这不仅关系到司机的素质,更关乎行车安全。无论从利己还是利他的角度,都应努力做到位,决不让爱车带病上路。

  不止一次地听到外媒“表扬”中国司机的胆量。这类“表扬”听一次,晕一次。日前南方某地交警执勤时看到一辆小轿车行驶状态异常,随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只见驾驶员黄某用右手握方向盘,左手则插放衣袋里,一直不改其单手驾车的姿态。经细心检查,发现黄某左手只有半截手臂,左下臂已被截肢,之前只是把空衣管插在衣袋里而已。对此,黄某辩称自己左手出意外被截去后,仍能正常驾驶汽车。根据法律规定,驾驶员的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黄某左下臂被截肢,已不适合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属交通违法行为。此外,民警查出黄某的这辆小轿车已多年未年检,车体四周有许多凹洞、车胎磨损严重,车况极差,按规定该车已达报废期限,不得上路行驶。就这样,病人开着病车,犹如盲人骑瞎马,半夜临深池。这是多么危险的事!可是,每天不知有多少“病车”在街上游逛。

  人病了需要诊断治疗,车也一样。因而交警部门规定,对车辆集中的单位,必须实施严格的自检措施,落实到每一辆车、每一位司机;而私车车主也不可掉以轻心,虽然没有监督,也应时常采取自检,做到心中有数。起码,您每天早上要看看轮胎吧?一旦察觉车子“不舒服”,要立即送往“医院”就诊,绝不能凑合。将病车视为马路上的“危房”,可以让我们真正从内心里警觉起来。(林 鸣)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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