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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两年 北京朝阳区醉驾者近半无固定职业

2013年08月08日 10:36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醉驾入刑两年有余,朝阳检察院昨天发布该院“醉驾”案件的调研报告。自2011年5月12日受理第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以来,截至2013年上半年,朝阳检察院共审查起诉危险驾驶案件300余件,平均每两天就有一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醉驾案件的涉案人员集中在20至40岁。血液酒精含量最高者居然达到309.5mg/100ml!

  朝阳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醉驾”入刑两年有余,相关部门一直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但犯罪率仍然居高不下。经统计,该院审查起诉的醉驾案件中,有五成以上的醉驾发生在聚餐饮酒后。涉案人员中,97%为男性,无固定职业者占近5成。21时至凌晨1点为案件高发时段。

  2011年,醉驾成为危险驾驶罪中的行为之一,指的是当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时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除此之外,危险驾驶罪还包括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等行为。但在朝阳区两年来的危险驾驶罪案件中,仅有一起是因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而被追责,其余皆是酒后驾驶。

  检察官分析,醉驾多发于“侥幸”和“逞强”两种心理。在一起危险驾驶案中,李某在家中饮酒后想起车还停在小区外,尚未入库,于是下楼停车,结果与道路旁多辆车发生碰撞,后经民警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1.2mg/100ml,最终,李某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刑。在李某看来,他不过是下楼停车,跟犯罪扯不上什么关系,但正是他对发生事故的危险性没有任何预见,才出现了事故。

  检察官建议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协作,增强对酒驾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注重日常监管,构筑查处酒驾的常规机制。同时提醒广大司机,宁要代驾不要代价。做到“驾车不饮酒,酒后不驾车”。(记者 金可)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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