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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4S店经营模式需要新变革

2013年09月10日 08:5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实施八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有望在短期内被修改。近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汽车供应商与品牌经销商关系不和谐,强制规定经销商经营模式,收取建店保证金,强行压库、搭售等矛盾和问题突出。因此,“有必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完善,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记者点评:自2005年《办法》出台之后,整车厂商就被赋予了极大的权利。汽车流通领域的经销商为取得汽车品牌授权不得不处于从属地位。

  从去年开始,汽车产能过剩已成定局,终端市场竞争白热化,经销商亏损的现象日益加剧。而截至今年上半年,佛山处于微利和亏损经营的经销商比例,已扩大至接近70%。而不难预计的是,随着汽车三包政策的实施,还会进一步加大经销商的运营成本。

  从业态的发展看,当前4S店的经营模式,存在土地资源和人力资源浪费的硬伤。如一个上千平方米的展厅,仅摆放三几款车,不管从经销商的生存环境,还是土地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来看,4S店的经营模式都需要新的变革。(文/记者罗林)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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