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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车险新规严控低价陷阱 商业险保费最高涨20%

2013年10月17日 11:1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不少车主近日接到保险公司的提醒,称在今年10月15日前,汽车商业险下浮幅度将回收,车主应该提前续保。据了解,广东保险行业协会日前已经给各大保险公司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确定新车购置价的通知》,规范保险公司对新车购置价的计算规则,并从10月15日起实施。按照新规,新车购置价计算最高下浮幅度不能超过25%,以此规范车险市场中存在的恶性竞争,以及对车主造成的“低价陷阱”。

  商业险最高涨幅超20%

  汽车保险市场竞争激烈,每个车主在保险到期前都会接到多家保险公司的推销电话,并承诺各种优惠和折扣,其中有些商业险最高可以下浮30%。新规正是针对这一情况而发。

  据了解,此次通知明确,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车损险保额的,应当区分新车与旧车业务,防止不足额投保导致理赔纠纷,损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车辆初始登记日期与起保日期按月比较,相差小于等于9个月的为新车,否则为旧车。

  新规明确,对于新车业务,其车损险的保险金额就是新车购置价,也可以根据精友数据库的新车购置价90%来确定。对于旧车,则需要根据其年限来确定其下浮比例,最高下浮比例为新车购置价的25%。新规定规范保险公司对新车购置价的计算规则。其中旧车在确定新车购置价时限定了下浮最高比例,分9个月-2年(含)、2-5年(含)、5-10年(含)、10年以上4个等级,分别最高只能下浮10%、15%、20%、25%。

  由于确定了购置价计算时的下浮幅度,不允许保险公司为争夺客户随意下浮,这就相当于上调保险价格。如一辆两年的车,原来可能达到30%的下浮幅度,但现在只能下浮10%,相当于涨价超过20%。据了解,新规实施后一般商业险费用会有几百块钱左右的上涨幅度,如一辆15万元、两年车龄的车辆,保费将上涨300元左右。但年限越长的车受到的价格影响也会越小。

  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告诉南方日报记者,新规定近日已经下发到各家保险公司,要求严格从10月15日开始执行。但他表示,新规的实施将有几天的缓冲期,如果通过直销渠道,在10月21日之前都可以按原来的下浮幅度优惠来办理。所以车主如果想要保持原来的优惠幅度,就应该尽快办理续保。但这一新规定也是为了规范市场秩序,虽然保费上涨,但对车主也有好处。

  严控车企恶性“价格战”

  据了解,广东省保险行业执行新规定,是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也保护车主的利益。避免一些公司随意降低新车购置价,从而也降低了保额,理赔的时候容易产生纠纷,损害到车主的权益。

  保险业内人士介绍,保险公司往往为了抢客而大幅承诺优惠幅度,包括把不足两年车龄的车辆按新车购置价下浮20%-30%来确定车损险保额,以低价吸引客户。但这种低价优惠也隐藏着隐患。如当车辆发生全损时,车损险保险金额明显低于车辆的实际价值,在理赔时就容易引起纠纷。最终车主可能为了小便宜而吃了大亏。

  这种情况在高档豪华车中如果随意下调保额,就可能面临更严重的“低保费陷阱”。“现在新规要求严格执行。并且像奔驰、宝马那样的高端车型,都不允许下调了。实际保费因此将相差很大。”一位保险公司人士向南方日报记者介绍。

  保险专家提醒,因为车损险仅占车险保费的一部分,因此即使小幅上涨对车主的影响也不大,一般车型只是两三百元的保费上涨。但由此将能增加对车辆的保险,因此对车主来说是保障了更大的利益。因此,车主在办理汽车保险时,也要警惕“低价陷阱”,不能一味选择报价低的公司。

  (记者 陈志杰)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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