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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应重视用户意见反馈

2013年11月05日 10:05 来源:中国质量报 参与互动(0)

  【事由】消费者王先生于2011年8月24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某4S店购买一辆雪佛兰新赛欧小汽车。王先生于今年1月开始发现,该汽车经常出现各种问题。消费者联系4S店要求解决,该4S店对汽车进行了几次维修,在解决部分问题后,对于副驾驶室玻璃升降失灵问题因无法检测,不予维修。消费者表示不能接受这个处理方法,故投诉到光明新区消委会。

  【点睛】深圳光明新区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双方了解情况,4S店表示确实没有发现升降失灵的现象,如果更换马达、线路等零件,厂家不会同意,4S店会产生经济损失。而目前是多雨季节,一旦在雨天发生玻璃升降失灵,会导致汽车进水损坏。消办了解情况后,电话咨询了深圳市汽车维权专家小组的部分专家,专家表示该故障属于偶发故障,很难判断出故障点所在,只能通过对玻璃升降系统各部位进行一一检测,才能发现故障点,而目前汽车行业没有相关规定要求商家必须这样操作。光明新区消委会多次到该4S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现场调解,商家最终为消费者的汽车进行了全面检测,并予以维修,消费者表示非常满意。

  鉴于消费者与汽车经销商信息不对称,消费者普遍缺乏汽车方面的专业知识。专家表示,汽车销售行业应增加透明度,加大对汽车驾驶、维护、修理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倡导低碳、环保的理念。

  此外,商品和服务的“三包”规定一直是保护消费者和解决消费争议的有效规章依据,汽车“三包”规定已于2013年10月份正式实施,将对目前现有的汽车类投诉处理提供极大的法规支持。(梁枝文 傅江平)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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