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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轮电动车难成市民代步工具

2013年12月23日 09:56 来源:武汉晨报 参与互动(0)

  超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已经进入倒计时——2014年9月30日,所有超标电动自行车都将不允许上路。

  近日,有读者向晨报新闻热线85777777反映,他们在位于江岸区后湖街的万国摩托车城寻找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时看到,有商家在出售四轮电动车。他们经常看到一些执法部门开着四轮电动车在街上行驶,但不知道四轮电动车能否上路。

  针对此,晨报记者就四轮电动车的有关问题进行了采访,交警部门明确表示,根据武汉市新的电动车管理办法,四轮电动车是不能上路的。

  市场有售,但不敢买

  家住后湖东方花都东苑的刘女士说,多年来都是骑电动车上班,既使用成本低,又不堵车,是很好的出行工具。

  “但黄牌车不让用了。”刘女士说,她使用的电动车是黄车牌,属于超标车,根据相关规定,这样的电动车只能用到明年9月。

  刘女士说,最近,她和家人一起去万国摩托车城看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看到一家店出售四轮电动车,像小轿车一样,价格比轿车便宜了很多,如果能买辆这样的电动车上班,那还是蛮舒服的。在询问店家时才知道,在武汉这样的电动车好像不能上路。

  刘女士说,这里出售的四轮电动车是全封闭的,样子也蛮时尚,店家说在武汉可能不能上路,让她很失望,在她印象中,一些执法部门也开四轮电动车上路执法,为何他们的四轮电动车能上路呢?现在市场都有四轮电动车出售,等大家都买了,又规定不能使用,这样既浪费又让市民对管理部门有意见。

  [记者探访]

  一辆售价3万

  18日,记者来到位于江岸区后湖街的万国摩托车城,在一家电动车销售店门前看到摆放了2台四轮电动车,电动车长约1米,全封闭,只有两个座位,非常时尚好看。

  记者注意到,该车设置和小轿车没有两样,轿车有的设施它一应俱全,还是自动挡。

  据该车销售人员康先生称,他们出售的四轮电动车属于中外合资产品,符合欧洲四轮摩托车的生产标准,一般用于风景区,它还是属于非机动车,根据各地交警制定的政策不同,有的地方可以上路行驶。使用方便,成本也低,购买成本也只要3万块,充一次电可以跑140公里,时速在45公里每小时左右。

  康先生说,武汉制定的政策对于该款车可能不能上路,他们规定的车身重量、速度等都无法满足。

  [疑问]

  为何能当做执法车上路

  家住江岸区后湖街的王先生说,他的邻居就购买了一辆四轮电动车,但很少开出去,偶尔也只是在离小区很近的马路上行驶,怕万一被交警查扣了划不来。

  而让他感到疑惑的是,既然四轮电动车不能上牌,为什么能当做执法车来上路使用?

  记者多日在路上观察,确实一些执法部门在使用四轮电动车。

  [交通法规定]

  肯定不能上路行驶

  据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说,四轮电动车的车速、车身等标准都属于机动车管理范畴,但是,它又没有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车辆目录中,不能上牌照,无法上保险。所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没有上车牌的车辆是无法在马路上行驶的。

  对于有些执法部门使用四轮电动车作为执法车上路,该人士认为,那也是有问题的。

  [律师说法]

  合法登记才能上路

  湖北森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振说,法律是针对每一个公民的,因此,只要没有合符登记的四轮电动车任何人都不能行驶在马路上,执法部门也不能例外,他们更应该带头遵守国家法律。

  张律师说,四轮电动车前期如果没管理好,将给后期管理带来难度,就像现在的电动自行车一样,开始谁骑电动自行车都没人管,现在一下数量大了再来管,再取缔,就有很大的难度。

【编辑: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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