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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修车时应签订合同防止以次充好

2014年01月07日 09:37 来源:中国质量报 参与互动(0)

  事由 去年江苏扬州市李先生从某4S店购买了一辆2.0T车型的汽车。“2万公里保养时需要更换火花塞,也是从这家4S店更换的,到了4万公里保养时,是在另一家4S店更换的火花塞,我发现此次更换的火花塞与上次更换的不一样。”李先生表示,当时工作人员告诉他,他原来更换的火花塞是1.8T车型专用的火花塞,并不是2.0T专用的。“于是李先生通过客服热线进行投诉,客服热线一直表示会给他反馈问题,但却没有任何进展。”一个半月过去了,李先生一直未接到4S店的正面回答。

  【点睛】以次充好、赚取高额差价是汽修店服务中常见的伎俩。车主送修爱车时需多留个心眼,一是交修时签订书面合同,对质量标准、维修费用进行明确约定,切实避免日后发生争议;二是如有条件,提车时最好携带懂维修技术的朋友进行查验,有异议当场提出。第一次修车的4S店明显存在欺诈行为。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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