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质量堪忧 远豪炫丽两项指标不合格
2014年01月20日 09:37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中消协今天公布的对20种型号电动自行车的比较试验结果令人堪忧。其中,在整车质量(含电池)一项中,按照国标要求应不大于40kg,而本次比较试验的20个样本中,共有17个样本不符合标准规定,合格率仅为15%。
据中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比较试验由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自山东省、河北省、天津市等19家商场、超市、专卖店等经销场所购买,共20家企业生产销售的20辆电动自行车。本次测试结果显示,在最高车速一项中,按照国家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而试验结果显示,“远豪”牌型号为“远豪炫丽”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达到了26km/h。在针对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测试中,“远豪”牌型号为“远豪炫丽”的电动自行车同样不符要求,发生车架立管与后减震器连接管处断裂。
中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督促厂家把安全质量贯穿在生产、销售全过程,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记者余瀛波)
【编辑: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