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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7条高速公路将建充电桩

2014年06月11日 08:55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首发集团、京投公司、公联安达公司、金地停车管理公司等单位分别与市电力公司签署建设协议,本市将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P+R”停车场、桥下空间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区域的公共充电设施建设,以解决消费者“里程焦虑”。

  本月内,全市500个公共充电桩建设全部启动,加上已经建成的400多个充电桩,五环内“5公里半径充电网”将在年内如期建成。

  摇号新能源车仅上牌320余辆

  2014年2月26日、4月26日,本市两次共配置新能源小客车指标6664个,单位和个人各3332个。私家车方面,第一期个人1428个指标全部直接配置,第二期个人摇号配置指标1904个。

  虽然配置给个人3000余个指标,但截至目前,摇号配置的新能源汽车上牌共320余辆,其中5月上牌216辆,上牌数量不及摇号中签数量的十分之一。不仅如此,本月将进行第三次新能源汽车指标配置,申请者数量首次出现下降。

  据有关部门分析,上牌比例低一方面与指标“6个月有效期”有关,还与“里程焦虑”有关。许多中签者尚在等待和观望,看是否有更合适的车型推出,同时忧虑新能源车的续航能力,怕充电桩布点不够,新能源汽车跑不远。

  丰富车型,加快充电桩建设,解决消费者的“里程焦虑”,成为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关键。市科委副主任张继红表示,目前,北汽E150EV、比亚迪E6、江淮和悦iEV等车型已实现销售并进行车辆交付;比亚迪腾势已于5月份开始接受预订,上汽荣威E50预计7月份进入市场。未来的新能源汽车供应将越来越丰富。与此同时,政府主导建设布局合理的公用充电服务网络,以及通过政策引导建设规范有序的自用充电设施等工作也在推进。

  高速路今年建14处充电桩

  张继红昨天透露,今年本市将在7条高速公路建立公共充电桩,包括京哈、京开、京沪、京承、京藏、京港澳、机场南线。新建的充电桩都位于高速公路在本市区域内的服务区中,共有14处。

  据市科委新能源与新材料处有关负责人介绍,高速公路上的充电桩以快充为主,半个小时就能充满80%的电,续航里程可在100公里以上。因为纯电动汽车堵车时耗电较少,这样,开着纯电动汽车去郊区,也不用担心续航里程不够,半路“趴窝”。

  另据介绍,今后本市还将与周边省市协商,加速推进建设京津冀一体化充电服务网络。届时,纯电动汽车将可以走得更远。

  同时,本市还将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开展路灯充电桩、太阳能充电桩和立体停车库充电设施示范运营。

  新能源车自动导航充电桩

  今后“P+R”停车场、桥下空间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将广泛建立充电设施。目前,本市已完成100个快速充电桩及300个慢速充电桩建设,到2014年底将全面完成1000个充电桩建设,在五环内初步建成5公里半径快速充电网络。

  除加密充电网络,未来的充电设施也将更加智能。全面建成智能充换电服务管理平台后,能够实现充电桩状态实时查询、充电预约功能、充电导引等功能,方便公众预约、查询。“我们将鼓励汽车企业将充电设施的信息内嵌到导航设备内,并且定时更新数据。”市科委新能源与新材料处处长许心超说,“这样,汽车报警电量低的时候,自动就能找到当前位置附近或者目的地附近的充电设备,并导航行车路线。”

  充电服务费标准正在研究

  张继红表示,在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初期,超前规划布局充电基础设施,是电动汽车规模化推广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未来,本市还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充电站建设。“要允许收取充电服务费用,目前正积极研究收费标准。”

  在张继红看来,调动社会力量全面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加快推动形成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市场化机制,才能最终让电动汽车市场活跃起来。按照规定,政府主导建设布局合理的公用充电服务网络,将给予充电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30%的市政府固定资产补助资金支持。

  许心超表示,社会力量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可以广泛地分布在首都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加油站、公园、商超停车场等地点。(记者 童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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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物业须配合修建充电桩

  物业公司需要配合小区业主安装新能源小客车的自用充电桩,不配合或者乱收费,将被扣分。市住建委昨日发布了《关于推进既有居住区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要求,物业公司应当配合做好多项工序,并不得借机收取费用,其中包括指定专人配合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属地供电公司勘察现场;提供相关图纸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配合安装单位现场施工;配合办理用电变更手续。

  据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充电桩装好之后,将由所有权人负责后期维护。租赁车位到期或不再使用充电设施的,所有权人应当及时拆除。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区,车主申请安装自用充电设施的,由属地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予以支持和协调。如果物业公司不配合安装自用充电设施,或向购车人和安装单位收取额外费用,各区县住建委或者房管局就将要求其改正,并对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分别记1分。

  市住建委同时公布了投诉受理邮箱:bjwyjb@163.com。对于违规情节严重的物业企业,市住建委将给予曝光。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安装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必须确保不破坏人民防空地下室战时防护功能。在人民防空地下室安装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应由人民防空地下室管理使用单位告知属地民防局,属地区县民防局要对安装事项提出相关要求。

  社会公众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可在2014年6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箱:bjwy8552@163.com或将传真发送至59958544。(记者 耿诺)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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