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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建小区充电桩不低于停车位10%

2014年07月16日 09:20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人民网记者从上海交通委获悉:上海市相关部门正在编制全市充电桩建设规划,拟出台政策规定,未来新建小区充电桩将不低于停车位的10%,而新开停车场(库)也将严格执行这一比例。

  上海市经信委表示:到2015年,上海将实现1.3万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这一目标较上海市2013年向国家四部委申报的《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5年)》中提及的1万辆增加30%。其中,外地品牌车辆不低于30%;本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环卫、物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照此计划,2013年到2014年,上海将推广新能源汽车约4000辆、2015年推广9000辆左右。其中,新能源乘用车9500辆、客车1400辆、专用车2100辆左右。在公交、公务、环卫和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4700辆新能源汽车。

  截至目前,上海市新能源汽车的累计推广量已经超过2200辆,今年上半年,由于地方补贴政策的拉动,上海新能源汽车私人购买数量获得极大提振,新能源乘用车的上牌量达到1436辆,其中6月单月上牌量达到580辆,与去年全年销量持平。

  上海将进一步细化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和配套政策,并发挥政府采购的示范作用。未来,上海市相关部门的公务和公用车辆将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今年计划采购量为154辆。此外,上海将继续加大新能源公交的示范运营,今年年内将上线的新能源公交数量达到2000辆,与此同时,在物流等领域也将试点部分推行新能源汽车;不仅如此,上海还将进一步开拓租赁和出租领域的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此外,各区县还将结合各自情况,制定区域性的新能源示范应用方案。(曹淼)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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