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社会车辆不避让救护车将严罚

2014年08月14日 08:29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交管部门将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取证,并立即部署路面警力进行拦截、纠正、处罚。根据相关法规,驾驶机动车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未按规定让行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记者了解到,从7月1日开始,北京交管部门针对“社会车辆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救护车”的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据统计,一月以来,共处罚违反规定在应急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3.8万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驾驶机动车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未按规定让行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在此次针对社会车辆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救护车的违法行为的整顿行动中,交管部门进一步强化路面执法和处罚,在环路、联络线等违法行为高发点段均加强了岗位部署。

  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将持续强化路面执法,对不避让、超越执行紧急任务救护车辆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处罚。同时,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社会车辆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救护车辆的违法行为予以拍摄取证,并立即部署路面警力进行拦截、纠正、处罚。

  交管部门也特别提示广大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不要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遇有执行紧急任务救护车辆时应主动避让,保证“生命通道”的畅通。(记者郭超 实习生赵泽众)

【编辑:魏巍】

>汽车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