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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六年免检”不等于“不检”

2014年09月01日 12:2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机动车“六年免检”政策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众多车主对此满怀期盼,但是还有不少人对新政细则一知半解,甚至有些误解,提出了诸如“新车是否可以6年后再去检验”、“旧车9月1日在车管所登记后,是否就能享受6年免检”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9月1日起,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只要是2010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符合条件的车辆都可享受免检政策。

  青海省西宁市交警支队支队长陈新平为记者解读了机动车“六年免检”政策的细则。陈新平说,所谓的“免检”实际是“免上线检测”,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不用检验”,而是省去了“上线检测”这一项。虽然说不用到机动车检测机构上线检测,但是6年内,车主仍然要按照以往的要求,每两年到辖区的车辆管理所或者交警大队、中队,申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另外,并不是所有车型都适用于这项政策。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范围。同时,在新车登记注册后6年之内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车辆,购买新车后连续4年没有参加注册登记的车辆以及2010年9月1日之前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都不能享受这项免检政策。

  目前,西宁市交警部门已经开始机动车“六年免检”工作的相关部署。9月1日之后,需要领取检验合格标志的车主,可以到辖区的车辆管理所或者交警大队、中队提交强制保险车船使用税的相关证明,并接受对车辆的违法相关记录的行为处理,之后,辖区车辆管理所或者交警大队、中队将直接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同时在行驶证上签注两年有效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有效记录。(记者韩方方)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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