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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路虎喝错油成“病猫” 法院判加油站担三成责任

2014年09月02日 20: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湖州9月2日电(见习记者 张骏 通讯员 高峰 马羚)一辆价值百万柴油版路虎因在加油站被工作人员错加汽油,导致汽车趴窝,堂堂“路虎”却成了“病猫”,还需要9万元的维修费用。双方因此起了矛盾而闹上法庭。2日,记者从浙江湖州安吉法院获悉,安吉法院对这起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加油站承担30%的赔偿责任,超出部分由车主承担。

  事情还得追溯到去年年底的一天上午,胡先生驾驶一辆价值百万的路虎车开进了一个位于浙江湖州安吉县城的某加油站。当时,胡先生将路虎车开到加油站第四通道的第一处加油机边停车加油,而第四通道一侧是93号汽油的加油机,另一侧则是加油站营业厅。

  勤快的工作人员上前给车加油,胡先生也从车上下来,查看了加油的全过程。加完油后,胡先生驾车离开。

  离开时,汽车并未有异样,但行驶了数公里后熄了火,此后车子就无法再次启动。车子被送往路虎4S店进行检修,发现柴油版的路虎车却用了汽油,造成油泵、喷油嘴等多个部件不能正常工作,经过维修整整花费了9万元。

  原来胡先生的路虎车专“喝”柴油,其车身油箱盖上也贴有“柴油”标签,油箱盖也用了区别其他汽油车的黄色标识。明显的标志,加油站工作人员却未注意,因为错加汽油,“路虎”变成了“病猫”。

  了解了汽车的故障原因,胡先生便找到加油站进行协商,然而双方意见未能达成一致,于是胡先生就将加油站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9万元维修费。

  日前,安吉法院受理了此案,经审理认为,加油站作为专业的服务单位,加油工在提供加油服务前应对车辆的型号及加油口的相关标识(包括文字和颜色)加以识别。本案中的加油工在加油前未进行合乎常规的检查,就直接对车辆进行了加油服务,存在疏于检查的过失。

  同时,法院认为,车主也具有作出正确指示的义务,胡先生的车直接驶入只能加注93号汽油的加油机旁,没有做出正确指示,存在误导加油工的情形。

  另外,加油过程中胡先生还查看了加油的全过程,只要其稍加注意就能避免或减少错误加油对车辆造成的损害,因此胡先生自身也存在指示错误的过失。

  最终,安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加油站承担车辆维修30%的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则由路虎车主自己买单。据悉,目前被告加油站一方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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