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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与长安商标 纠纷达成和解

2014年12月18日 08:5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备受外界关注的广汽乘用车与长安商标纠纷一事,终于画上了句号。12月16日,记者获悉,长安汽车与广汽乘用车达成最终的转让协议,广汽乘用车将以300万的价格转让“V标”,同时宣布将该笔费用全部投向公益事业。

  据悉,广汽乘用车与长安“撞标”事件,并非广汽乘用车现行使用的“G标”,而是广汽乘用车成立之初设计并注册的“V标”,与长安现在使用的标识十分相像。其中,广汽乘用车早在2009年便对“V”标提出注册申请,随后在2011年完成了第37类(汽车零部件)和39类(运输储藏)的商标注册。

  2013年,长安汽车在推出全新轿车“V标”之后,便向国家商标局提交注册第37类(维修服务)商标,但并未获国家商标局通过,主要是长安的商标与广汽乘用车在该服务类提交注册的“V”商标近似。

  目前,广汽乘用车拥有的“V标”尚处于储备中,并未投入使用。而长安汽车该商标已经大规模使用于现有车型,包括长安逸动、睿骋、CS35、致尚XT、CS75等等。由此,导致了国内两家大型车企间争夺“V标”一事。

  经过大半年的协商,如今广汽乘用车与长安汽车正式达成了转让协议,广汽以300万的价格转让商标使用权。而广汽乘用车同时宣布,将此笔300万费用全部用于公益事业。(郭小戈)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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