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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谈“专车第一案” 专车平台犹如当年淘宝

2015年04月15日 09:14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

    人民网上海4月14日电(记者沈文敏)近日,“专车第一案”开庭前夕,在北大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办的“专车第一案”暨专车发展法律研讨会上,中国行政法乃至法学界的权威专家聚集于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用淘宝作比,称现在专车平台正面临着与淘宝当年一样的尴尬——被质疑无法监管,但淘宝今天的成功却证明,以“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理念才是对待新业态的正确态度。

    “专车第一案”源于今年1月7日,已接受有关专车方面培训且办理挂靠手续的滴滴专车驾驶员陈超,使用滴滴专车软件在济南西客站送客时,被济南客运管理中心的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2万元。陈超不服,申请召开听证会,但遗憾的是,听证会后,他仍然收到了处罚决定书。于是陈超向济南市市中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济南客运管理中心撤消处罚。3月18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立案受理了全国首例因提供专车服务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件,并将于4月15日上午开庭审理。

    该案之所以如此受到法律界关注,正是出于该案的结果,意味着技术对于经济的推动,能否倒逼法律的完善。已经习惯每天打开手机看一看余额宝收益,并且已经习惯使用专车服务的周汉华,是“互联网+”和“共享经济”的积极支持者。

    他认为,“其实,专车只是互联网改变旧业态其中的一个表现而已,是一种共享型的经济”。现在,这种实例越来越多,从国外兴起,蔓延至国内。例如,你厨艺很好,做好饭,可以向周围所有人发出邀请,让他们到家里吃饭;还有目前短租网站做得最好的Airbnb,让去某地旅游的人能以低于当地酒店的价格租到很好的房子。这甚至已经成为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而在我们的传统观念里,给别人提供吃住,就得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在互联网改变下,越来越多的平台已经产生,让大众需求和大众供给直接对接,免去中间环节,生产者、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边界在消融,生产结构正在改变,规模经济更容易实现。”

    “北京现在一共也就6万多辆出租车,多年一直保持这个数量,已经严重不能满足老百姓出行需求。但另一方面,北京却也同时有500万辆私家车,大多数时候一台车里只有一人,占用了大量的道路资源。专车也正是规模经济的典型,通过专车平台,大量供给和需求被结合起来,并且大幅降低交易成本。”周汉华认为,至少在目前的国情下,专车的几个作用是很明显的,一是化解资源短缺的弊端,二是解决了交通领域长期无法解决的城市拥堵、行业改革难题,三是通过共享型经济,可以推动我们经济的真正向“互联网+”转型。

    目前,最核心的冲突就是新业态与传统管理理念、方法之间的冲突。“现在的专车平台就跟淘宝刚出现时面临的情况一样,工商部门想用传统的观念管理淘宝这个平台——商户没有工商执照,怎么能卖东西。幸好,淘宝没有被打死,现在淘宝的800万商户,解决了至少2000万人的就业。所以专车怎么管,回头看看淘宝,这个问题就有明确的回答。”周汉华说。

    而专车面临的问题和淘宝当年很像,但受到现有法律的约束更甚与淘宝,对此周汉华提出可以采用“试点”的方式来给专车一条出路。

    “从2012年开始,我国曾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在部分地区实施暂停法律的试点——第一次是授权广东暂停5部法律的实施,第二次是在上海自贸区暂停3部外资法的实施,最新的一次是最近在31各省市自治区各挑选1-2个区县,暂停城镇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的实施,实行同地同价,市场化方式进行征地补偿。”周汉华认为,对于专车这样地域之间界限明显的新事物,可以尝试试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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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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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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