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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互联网拼车 方向别歪了

2015年04月29日 09:20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
                          ■李 蕾
  近期,国内不少互联网企业纷纷推出拼车服务。比如,滴滴快的日前就在全国推出非营利性搭车服务“一号快车”,此前嘀嗒拼车、哈哈拼车、爱拼车等,都已悄悄运营了一段时间。
  拼车是指出行线路相同的人共同乘坐其中一人的小客车,免费或分摊部分出行成本。双方是否有共同的出行路线和时间,是判断是否为拼车的前提条件。
  不可否认,拼车能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交通资源。但如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变了味”,私家车将互助性合乘变为营利性运输,拼车平台就容易成为规避“非法营运”的通道。
  例如,拼车应以车辆提供者的出行为前提,由车辆提供方先发出合乘信息,有共同路线的乘客表示愿意合乘后,两者商量分摊或免费。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拼车平台先由需求方发出信息,然后车辆提供方响应,这种模式很容易造成车辆有偿运营而不是真正的拼车服务。此外,一些拼车平台对入网车辆每天的拼车次数没有限制,私家车可以不限次数地提供拼车服务,这显然也不符合拼车的本意,极有可能演变成私家车营运的“专车”。
  又如,在定价机制上,某些拼车平台把行驶时间计算在内,这显然也不符合拼车的初衷。按照行驶时间长短、路程远近等来确定车费,是运营车辆的计价模式。
  避免互联网拼车“黑车洗白”,建议相关管理部门通过合理的机制,有效甄别拼车行为,并对相关拼车软件和平台服务予以规范。比如,合乘服务提供者以自我出行为前提,事先公布出行计划,或者合乘服务提供者在拼车平台注册时,应将最常用的行车路线予以登记,比如从家里到单位的出发时间、行车路线等;拼车平台或软件不妨限定拼车服务提供方每天及某一个周期内的拼车服务次数。此外,管理部门还需敦促各类平台建立拼车规范,拟订拼车服务规则,切实保障拼车提供方和参与方的利益以及人身安全。

  

【编辑: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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