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无牌奥迪凌晨肇事逃逸 滑旱冰骑车的青年1死5伤

2015年04月30日 10:31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林清容 文/图)昨日凌晨1时45分许,在南山区沙河东路北往南方向,距离深南大道30米左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未挂牌的奥迪车撞倒5男1女,致1死5伤后驾车逃逸。事发时,6名行人在马路上滑旱冰、骑自行车。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深圳交警欢迎知情者、目击者提供线索,可拨打电话13828733998联系陈警官。

  据昨日到事故现场勘查的南山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陈伟彬介绍,涉事的奥迪车肇事后,短时停车,从车上下来3个人,这3个人往车行走的反方向跑开,司机很快驾车逃逸。6名受害者中有2人骑自行车,其他4人滑旱冰,且都在机动车道上活动。经初步调查判断,6名受害者与肇事车辆在同一方向,在队伍最后的何某被撞当场死亡,其他5人受轻伤,目前已经全部出院。事发后,受轻伤的人试图去追肇事者,但由于速度等原因未追上。死者何某是一名年仅17岁的男孩,事发前在酒楼打工。

  昨日,记者在南山交警大队见到了死者何某的父亲及其他家属。他们表示,昨日凌晨4时左右得知何某出事的消息,十分意外也很悲伤,何某一年前便开始滑冰,昨日凌晨同行的人都是一个滑冰爱好者俱乐部的。

  据该起事故中一名受轻伤者告诉记者,昨日凌晨他们一起在西丽游玩后准备回福田,凌晨1时左右没有车了,于是就滑冰回家。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违反的处20元罚款。”对此,南山交警大队提醒,行人和机动车应各行其道,保障安全。

【编辑:刘旭辉】

>汽车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