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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制定新规 机动车不避让校车将罚款200元

2015年05月25日 14:06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

  央广网沈阳5月25日消息(记者徐志强)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日前辽宁沈阳发布新规:明确规定行驶机动车如不避让校车将会受到罚款处罚。

  记者从沈阳市法制办了解到,现制定的沈阳市校车管理安全办法,将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对于校车行驶给予了很大照顾。比如办法规定,交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于校车行驶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遇到交通拥堵的情况,交警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校车运载学生时,可以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以及禁止其他社会车辆通行,在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对于不避让校车的机动车,交管部门也有权处以200元的罚款以示警告。

  目前沈阳城区仍有两千多台校车处于未在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失控失管状态,而且车型复杂,车况较差,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办法规定,校车必须符合国家校车的基础标准,校车运营单位资格必须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个人不再允许进行校车专营。针对目前存在的校车收费标准不统一,甚至存在乱收费的问题,办法中还规定校车收费必须由物价部门根据校车运营路线和运营里程按标准核定。对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符合乘坐校车条件的学生收费,政府应该给予适当的补贴,有条件的地区还要进一步的给予减免。

【编辑:史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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