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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380名酒司机需接受处理 7日后将吊销驾驶证

2015年08月12日 09:56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魏娜 通讯员吴培勇)昨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市公安交管部门获悉,今年元月至6月期间,有380名司机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扣留驾驶证后逾期15日没接受处理。交管部门已对外发布公告,7天的公告期满后,将依法吊销其驾驶证。

    据了解,去年我市有562名驾驶员因为酒驾被执勤民警查获后,未按规定在驾驶证被暂扣的15日内到交通大队接受处理,而且在市公安交管部门发出的公告期内,仍拒绝到交通大队接受处理,结果被吊销了驾驶资格。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因交通违法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后,应在15日内到相关交通大队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据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介绍,为避免驾驶证被吊销,在公告期的7天内,这380名驾驶员仍可到相关交通大队接受处理。公安交管部门还是按相关规定予以罚款、记分和扣留驾驶证的处罚。若公告期满仍不接受处理,这些驾驶员将被依法吊销驾驶证,2年后才能重新申领驾驶证。

【编辑: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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