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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让传统出租车与网络租车良性竞争

2015年09月18日 08:57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 

  □通讯员 康琦 本报记者 吴佳妮

  早报讯 杭州市《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正式开启了出租车行业全面深化改革之路,也凝聚了杭城交通专家们的心血。

  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杭州改革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吴伟强认为,《实施意见》对接新形势,涵盖全行业,蕴含深意,突破点多,全面和深入程度居全国之首,他深度阐述了对杭州出租车改革实施意见的评价。

  《实施意见》不是针对出租车行业的局部技术性的修修补补,也不仅仅是出租车行业和交通管理领域的改革方案,而是杭州市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的“五位一体”深化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杭州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历史中形成了诸多矛盾和问题,如:产权不清,经营模式复杂;经营主体多小散,管理水平不高;食利阶层牟利,服务水平低下等等,都是“打车难”、“服务差”的根源所在。历年来诸多“治标”的修补策略,并非“治本”之策。

  面对困局,《实施意见》拟定了具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这些措施为出租车行业实施标准化、集约化经营,并在此基础上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准备了良好的条件,也有利于政府的监管。

  在产权关系和经营模式方面“一次性”解决问题的方法,凸显了政府的勇气和魄力,而在后续的管理方面,就需要找准发展方向,并辅之以更多的智慧。

  《实施意见》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为改革方向,纠正了行业管制的单一思维模式,首先转向了“需求导向”模式。

  我国三十多年改革取得巨大成功的经验之一,就是有效防止急躁冒进,而是采取“渐进式”的方式实施改革。在数量和价格方面如采取所谓的“一步到位”,彻底放弃管控,有可能造成混乱和不稳定,也难以满足市民差异化的需求。

  更需要指出的是,本次出租车行业改革方案明确,在传统出租车之外,还将发展预约出租汽车企业(网络平台),这样就形成了以传统出租车为基本保障,网络约租车差异化竞争的格局,市民对车辆和运价有了相对自由选择的空间,个性化出行需求的满意具备了更好的条件。

  当前,全国不同的城市对“专车”的态度莫衷一是。《实施意见》主张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未来杭州的出租车行业将有两种业态,一是传统的巡游出租车,二是网络约租车。两者之间如果能形成良性的竞争,就能较好满足市民差异化、个性化出行的需求。除此之外,《实施意见》也积极鼓励传统出租车以各种技术和设施对接互联网系统。

  《实施意见》生效后,对企业和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模化、集约化”未必是真正的公司化,公司化的标志不仅在于“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而在于“管理科学”。未来的大型出租车公司,应放弃承包经营这种粗放的管理模式,以良好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司机实现“员工制”管理,同时应积极引进高端人才,以大数据技术实施车辆与乘客“动态对动态,点对点”的即时对接,这样,才能提高服务质量,更好承担起主体责任。

  政府的简政放权并不是放任不管,在新的业态形成后,对依法行政的要求更高,在准入、考核、监管、调控等方面的责任更大。

【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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