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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00辆新能源车电池已过五年质保期 电池回收成难题

2015年10月26日 18:14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 

  央广网北京10月26日消息(记者潘毅)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有消息指出,北京2000辆新能源车电池已过五年质保期,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回收成为新难题。由于传统回收模式只能解决较低保有量情况下的电池回收,一旦新能源车动力电池迎来报废高峰,在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回收国家标准仍处于空白的情况下,车企、电池厂商和车主该如何应对?

  中汽协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超过12万辆。2015年1-9月新能源车累计生产14.42万辆,销售13.6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0倍和2.3倍。高速增长的新能源汽车,电池是否已经迎来刻不容缓的报废期?

  北京某新能源汽车4S店工作人员说:“我们质保都有六年。车是3年6万公里,电池是6年20万公里,过了质保期哪里坏换哪里,(电池)里面分很多组合区。”

  新能源汽车观察员邱锴俊指出,应区分电池的“质保期”和“生命周期”:“说动力电池过保并不意味已经过了生命周期,国家政策要求核心零部件3年或8万公里的质保这是底线,不是说电池到了3年或者8万公里就没有使用要求了。设计的使用寿命要跟车的设计使用寿命是一样长的,但确实有个续保的问题,(续保)也能保证它的继续使用。动力电池企业也要保证电池过了质保之后,保证不会出安全隐患,这是要在设计寿命的时候就要考虑进去的。”

  关于责任主体以及费用承担比例的问题,业内争议存在已久。电池生产企业认为,他们将动力电池卖给整车企业,回收的费用就应该由整车企业负责;整车企业认为,电池被消费者使用几年,如果回收的话,整车企业和消费者应共同承担费用;而消费者则认为,自己电池被回收,整车企业与电池生产商应给予一定补贴。4S店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无相关政策对动力电池回收作出规范:“国家肯定会出台相应政策,电池属于污染品,国家肯定会有相关政策,但是十年之后谁知道会有什么变化。”

  公开资料显示,虽然我国曾先后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但目前并没有针对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处理的专门立法。邱锴俊指出,动力电池的回收处理与普通电池的回收,有较大的区别:最大区别一个是量会很大,流程也会更长,动力电池回收要求更高,可能是在衰减80%的时候就要进去回收的流程,但是回收不是马上就作废,而是积极利用,拿去做储能、其他用电的途径、市场、产品,不会那么快进入拆解、材料的回收利用。它的流程会比较长,工艺也会比较复杂。

  有消息指出,截至目前,针对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回收国家标准,相关部门已经组织新能源汽车企业、专家进行了多轮商讨,其中,讨论重点在电池回收的安全检测以及回收过程中的费用承担问题。邱锴俊分析,车企应在回收过程中扮演主要角色:就根据现在征求意见的《动力电池回收管理办法》,就应该是车企的责任,起码牵头方得是车企,动力电池企业把电池卖给了车企,那么动力电池企业和车企之间也有一个回收的义务;消费者对接的是车企,对不到动力电池厂商。最终落地谁来干回收,以及回收过程中商业利益的涉及和考虑,确实动力电池厂商做会更方便一点,但是肯定是车企来负主要责任的。

【编辑:袁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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