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不能巡游揽客
2016年08月02日 09:14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
8月1日,交通部在官网公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关于运营服务,《意见稿》提出,驾驶员应在允许停车地点等候订单,不应巡游揽客,不应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运营过程中,可根据网络服务平台规划线路或乘客意愿选择合理路线,不得绕路,不得中途甩客。到达目的地后,主动向乘客提供相应本地出租汽车发票,集团用户统一开具或者约车人、乘客另有要求的除外。
《意见稿》介绍,车辆不能按时到达约定地点时,驾驶员应提前联系经营者重新安排车辆,若已接近用车时间,经营者应致电约车人或乘客表示歉意并说明情况,请求其等待或改乘其他交通工具。
《意见稿》还要求,网约车内设施配置及车辆性能指标应明显高于当地主流巡游出租汽车,宜提供互联网无线接入、手机充电器、纸巾等供乘客使用。综合
【编辑: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