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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籍和车辆将不能在京从事“网约车”

2016年10月09日 14:09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北京10月8日电 (记者郭强)今天下午,北京市发布“为推进出租汽车行业与互联网融合规范发展”的3个政策文件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外地户籍人员及外地车辆将不能在京从事“网约车”业务。

  从10月8日至14日,《北京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三份文件,在首都之窗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的官方网站,进行公众意见征集。

  根据文件,驾驶员和驾驶车辆将有较为严格的限制规定。网约车驾驶员须为北京市户籍、取得北京市核发的驾驶证件,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下,身体健康,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出租汽车严重违法信息库等。申请接入网约车平台的个人及名下车辆,必须取得网约车驾驶员和车辆资质,且名下没有其他的巡游车和网约车,并驾驶自有车辆提供网约车服务。

  而在车辆方面,要求“网约车”必须是北京市号牌车辆,满足北京市公布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车辆还要安装符合国家和北京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并配备具有网约车服务平台服务端、价格计算、在线支付、服务评价等功能的终端设备。此外,车辆必须属于个人所有的。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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