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宣布,本市养路费返还工作将于12月20日下午5时结束。明天起,养路费征稽处城区收费中心将停止办公,应在该中心办理养路费返还的市民需前往南城收费中心。
养路费征稽部门表示,12月20日后不再办理养路费返还及退费手续。尚未办理返还手续及未收到返款的机动车所有人,务必于12月20日17点之前(12月19日、20日双休日上班,其余双休日休息)到养路费征稽机构办理养路费返还。
据了解,位于崇文区东花市北里西区23号楼B座的养路费征稽处城区收费中心因租期已到,将于明天停止对外办公,需到该中心领取的退费及车辆牌证或“机动车停驶凭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可到养路费征稽处南城收费中心(丰台区南三环西路19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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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因发生注销、转籍、停驶、扣押、事故、火灾等异动情况,已在养路费征稽机构办理了退费手续,但未领取退费的,机动车所有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工商银行卡原件及养路费征稽部门出具的“养路费现金退费领取凭单”,到原办理退费手续的养路费征稽所(收费中心)领取退费。
凡在养路费征稽机构办理养路费报停手续的机动车所有人,持征稽机构出具的“养路费异动凭单”到原办理报停手续的征稽所(收费中心)领取车辆牌证或公安车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停驶凭证”。12月20日后将不再办理此项业务。(记者郭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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