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重收费首日超载车减半 计重收费后超载仍要受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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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重收费首日超载车减半 计重收费后超载仍要受罚
2009年11月02日 08:53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有关部门表示计重收费后超载仍要受罚

  昨日(11月1日)上午8时起,包括京珠北、京珠南在内的粤北4条高速公路开始试行货车计重收费。记者在京珠高速看到,收费站行车顺畅,并未因计重收费而受到影响。而新的货车收费方式对治理超载效果明显,截至下午5时,京珠高速太和收费站超载超过30%的货车接近13%,比平时的超载率降低了一半。

  高峰期计重收费可暂停

  上午8时,记者在京珠南进入广州的最后一个收费站太和站看到,收费站的车辆动态称重系统已经安装到位,在收费显示屏上,记者看到共有“超重、总重、入口、车型、费额、余额”几个显示项目,当车辆通过动态称重系统的一刹那间,司机便可以立即清楚是否超载和究竟超载多少,并获悉相应的收费额。

  由于实行的是动态称重,大货车每过一个轮子就有一部分的重量被称出来,所以前一辆车没有完全通过收费站时,后一辆货车只能在地磅前等待。为避免拥堵,现场工作人员已将收费通道分成货车通道和小汽车通道。

  广东省交通征费管理中心主任钟增泉透露,为避免收费站拥堵,在春运、黄金周等车流高峰时段,计重收费可以暂停使用,仍按照原来的车型进行收费。

  记者在现场发现,真正超载30%以上的货车并不多。记者数了一下,到上午9时的一个小时内,只有十多辆货车按计重收费标准多交费用。超载30%的货车中,大部分超60%以上,而且多是省内车。

  多交钱就能合法超载?

  超载车辆多交钱后,是不是超载就变成合法了呢?钟增泉表示,即使在收费站缴纳了额外的通行费,再被治超人员查到,同样会被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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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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