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车市“排队风”更盛 交车时期一拖再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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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末车市“排队风”更盛 交车时期一拖再拖
2009年11月12日 09:56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年6月下旬,在朝阳区一家4S店交了1万元定金的汪先生,购车协议也签了两份了,但至今也没有见到自己看上的那款车。“第二份协议写的是我要等到明年1月了。”也就是说,要整整等待7个月后,汪先生才有希望提到爱车,原因很简单,汪先生不愿意多交两万元的加价费。

  谈起买车这件本该高兴的事儿,汪先生却是一肚子牢骚:“我不准备加那两万块钱,所以就要经受漫长而无望的等待。”

  第一份购买协议承诺说是10月可以交车,等到11月初了却毫无车影,汪先生去店里理论,销售经理一句“不是不给您,确实厂家产能不足,没车”,让汪先生只能无奈接受。

  汪先生说,仔细看购车协议,里边儿的条款对消费者完全没有保障,全是替卖方说话的。“不按期交车卖方也不必赔偿,我不等了,要求取消订单,预定金也可以不还给我。更可气的是,换签了第二份购车协议后,我又被告知必须等到明年1月,又要多等4个月,而且这个时间也没有‘绝对保证’。而且,我还必须在店里上全险,交牌照费。销售经理为了稍微‘安慰’我一下,只答应为要等待7个月车的我赠送一个前保险杠和左右侧保险杠。”

  记者仔细看了一下协议书,确实发现一些让消费者怎么也“赢不了”的一边儿倒条款。如协议中规定,经销商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订单人的预定金后,因订单人要求变更或取消订单时,经销商不予接受,预定金不予退还;由经销商填写预定交车日起,如因非经销商方或订单人方原因造成不能完全履行订购合同内容时,经销商对订单人方不负有赔偿责任。

  为什么要忍气吞声接受不公平待遇?汪先生也很无奈:“谁让我喜欢上这款车,又不愿意多掏钱呢。”

  冯先生最近也看上了一款汽车。上周他来到京北一家4S店,销售员同样告诉他,加现金两万或做相当价格的汽车装饰,就可以不用等待很快提到车。“因为产能不足,我们店和厂家关系好,才能多拿到几台车,有的店加钱都没车。”见冯先生是诚心看车,又似乎对“加价”的规矩有接受之意,销售员大方地带他来到存车处看车,并表示这些车都可“优先”提供给“妥协”的消费者。

  让冯先生疑惑的是,当他要求看看需要加装的号称价值两万元的汽车装饰内容单时,销售员拿来了一份遮遮掩掩的复印件,上边儿有一项项装饰名称,旁边的单项价格却被遮盖起来。

  记者在京东一家4S店了解到,这里的“规矩”是加价2.5万元现金,或者加两万元现金和5000元店内汽车装饰,否则就要等到明年3月才有望提车。而且,就算加价买,也只是部分款型可以马上提车,颜色也不全。销售员说,“加价那部分钱是不开入车款发票的,但可以开成装饰费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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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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