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出台交通新政策 酒驾与车险挂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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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将出台交通新政策 酒驾与车险挂钩
2010年02月24日 10:02 来源:钱江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喝酒开车一旦被抓,车险费率真的要上浮了。不久前,公安部、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通知,逐步实行酒后驾车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车主纷纷打探,真的会这么做吗?记者昨日从浙江省相关部门了解到,酒驾与保险挂钩,3月1日起将逐步在省内“落地”。

  “酒驾与车险费率挂钩,我们早已有所考虑。”昨天,浙江省保监局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去年,由浙江省政府牵头,省公安厅、省保监局已经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浙江将争取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施这项政策。”

  这位人士同时透露,除了酒驾(包括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超速和无证驾驶也将一起被列入“黑名单”。这些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交强险费率都将上浮。“我们将建立起一个系统,交警和保险公司之间将实现相关信息的共享。一旦有人酒驾、超速或者无证驾驶,车险多交费,肯定跑不了。”

  事实上,酒驾与车险费率挂钩,早在几年前,浙江已有人吃过“螃蟹”。2007年6月,大地保险宣布实施浮动费率,数家保险公司也表示要跟进(本报2007年6月19日曾做过报道)。可当时酒驾与车险费率挂钩,更像是保险公司的单兵作战,并未形成集团效应。而这次对于酒驾等违法行为,保险要动真格了。

  一旦酒驾被发现,交强险将如何上浮呢?最近公安部、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浙江省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浙江具体上浮数字尚在制定当中。“预计将在不久之后公布,并举行听证会,征求公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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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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