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浸赔偿成有车一族心病 索赔之路坎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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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浸赔偿成有车一族心病 索赔之路坎坷
2010年05月14日 15:42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连续暴雨,受灾的市民更关心的是赔偿。此次水灾中,虽然绝大部分汽车都买了保险,但也有部分汽车甚至连牌都还没上,汽车被浸,该由谁来赔偿呢?

  案例1:汽车被泡要告物管

  “管理处本来应替我们保管好汽车,知道有大雨,就该做好防水措施。

  ”日前,东莞市东湖花园地下停车场有200多辆车被淹没,车主陈先生的私家车也在其中。陈先生指责物管失职,称要将其告上法庭。

  据介绍,“5·7”暴雨后,南城鸿裕大厦地下车库也同样遭水淹,张先生一辆上百万元的豪车和另一辆刚开了一天还没来得及上牌的进口现代越野车被泡在水中。张先生说,他花了10多万元买来的车位,物业公司就应替他好好保管,豪车被淹物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准备起诉物管。

  律师:物管若无错难索赔

  东莞市可园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认为,停车场遭受水浸,物管是否要承担责任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物管管理不善导致车主遭受损失,那么物管就得赔偿。如果出现水浸后停车场没有及时通知车主将车开走,或是没有采取应急措施而导致车辆被浸,那么物管要承担部分责任,否则物管处将不用向业主赔偿。同时,保安要求业主将车停放到车库,也是出于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不能成为业主索赔的理由。

  案例2:发动机损坏被拒赔

  “你的发动机损伤属于人为因素造成,因此不在我们的索赔范围之内。”家住莞城的罗先生的汽车从大水中出来后,经4S店检测需要3000元维修费用,仅发动机维修一项就需要1000多元。由于买了全保,所以立即找保险公司赔付。然而,保险公司人员在查看后却认定,发动机是在救援时进水的,属人为因素,因此不在索赔范围之内。

  保险公司:人为因素难赔

  记者从东莞部分保险机构了解到,如果发动机发生二次启动的,明显是违规操作,不属于“可赔可不赔”的范畴。业内人士表示,只要购买了“汽车损失保险”,车辆遭水浸后就可获得保险赔偿,但因水浸后强行启动导致发动机损坏的,车损险一般不予理赔。

  记者从保险公司车险条款中发现,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均被列入免责条款。但有些车主不能判断是否有水进入发动机,在熄火后再次启动发动机,从而导致发动机二次受损。太平洋财险东莞分公司车险理赔部有关人士表示,车损险可赔偿水浸车后电器、座椅、马达、电脑等的清洗、烘干等费用,但如果发动机受损,则不在赔偿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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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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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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